“亮剑行动”专项整治食品检测服务中标结果

“亮剑行动”专项整治食品检测服务中标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西乡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8月23日就西乡塘区“亮剑行动”专项整治食品检测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西乡塘区“亮剑行动”专项整治食品检测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W(4)*******JNN】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

序号
采购项目的名称
数量
备注

1
食品检测服务
一项
抽检项目见附表

2
抽样样品
一项
抽检所需检验用样品和承检方带回的复检备份样品,由采购方负责购买。预算为3万元。

食品检测服务一项,抽检项目见下表:

西乡塘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项目抽检项目表:

序号
食品大类(一级)
食品亚类(二级)
食品品种

(三级)
食品细类(四级)
暂定抽样量(份)
检测项目

1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
煎炸过程用油(餐饮环节)
煎炸过程用油
30
羰基价、黄曲霉毒素B1

2
肉及肉制品
生鲜肉
畜禽肉
畜禽肉
30
铅、镉、挥发性盐基氮、土霉素、四环素族、金霉素、

熟肉制品
酱卤肉制品
酱卤肉制品、熟肉干制品
10
铅、镉、总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苯甲酸、山梨酸、苯并芘、盐酸克仑特罗

3
水产及水产制品
水产品
淡海水鱼虾贝类、海水螺
鲜活淡海水鱼虾类、新鲜贝类、海水螺
6
铅、镉、孔雀石绿、土霉素 、四环素 、金霉素

水发产品
海参、鱿鱼、墨鱼、干贝等
8
铅、镉、土霉素 、四环素 、金霉素、甲醛

4
酒类
白酒
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
6
甲醇、咖啡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糖精钠、

5
休闲食品
调味面制品
调味面制品
辣条等
10
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乙酰磺胺酸钾、柠檬黄、日落黄、脱氢乙酸、丙酸及其钠(钙)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富马酸二甲酯、酸价、过氧化值、罗丹明B、碱性橙11,21,22、碱性嫩黄、黄曲霉毒素B1

四、谈判日期:2016年8月23日

评审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第一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钟伟明(组长)、刘述桂、刘功德

五、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成交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科兴路5搂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万玖仟叁佰伍拾玖整(¥89359.00)。

成交内容:食品检测服务一项,抽检项目见下表:

西乡塘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项目抽检项目表:

序号
食品大类(一级)
食品亚类(二级)
食品品种

(三级)
食品细类(四级)
暂定抽样量(份)
检测项目
检验费/每份(元)

1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
煎炸过程用油(餐饮环节)
煎炸过程用油
30
羰基价、黄曲霉毒素B1
302.4

2
肉及肉制品
生鲜肉
畜禽肉
畜禽肉
30
铅、镉、挥发性盐基氮、土霉素、四环素族、金霉素、
750.6

熟肉制品
酱卤肉制品
酱卤肉制品、熟肉干制品
10
铅、镉、总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苯甲酸、山梨酸、苯并芘、盐酸克仑特罗
1668.6

3
水产及水产制品
水产品
淡海水鱼虾贝类、海水螺
鲜活淡海水鱼虾类、新鲜贝类、海水螺
6
铅、镉、孔雀石绿、土霉素 、四环素 、金霉素
788.4

水发产品
海参、鱿鱼、墨鱼、干贝等
8
铅、镉、土霉素 、四环素 、金霉素、甲醛
777.6

4
酒类
白酒
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
6
甲醇、咖啡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糖精钠、
405

5
休闲食品
调味面制品
调味面制品
辣条等
10
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乙酰磺胺酸钾、柠檬黄、日落黄、脱氢乙酸、丙酸及其钠(钙)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富马酸二甲酯、酸价、过氧化值、罗丹明B、碱性橙11,21,22、碱性嫩黄、黄曲霉毒素B1
2770.2

服务期:2016年12月31日。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友爱北路21号

项目联系人:黄婉萍

电话:0771- *******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黄圣凤, 电话:****-******* 传真:****-*******

3、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8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食品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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