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廉政灶食材配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廉政灶食材配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H2024-ZC-013

二、项目名称: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廉政灶食材配送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廉政灶食材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评审方法是否价格扣除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陕西广昇和商贸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石化大道徐寨村东办公楼一楼南11-14号综合评分法619,700.00元95.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廉政灶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类(陕西广昇和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餐饮服务机关、执法大队廉政灶食材配送项目大米、食用油、面粉、蔬菜类、肉类、冷冻产品、蛋类、豆制品、乳制品及其他半成品、水产品、水果、杂粮及调味品、清洁用品的配送服务要求1、配送要求:(1)供应商须根据食堂要求提供的所有食材的具体品类、规格来供应产品,保质保量,准时准点满足食堂需求;(2)供应商自备送货车(冷藏或恒温),安排专人及时供货,装卸费、送货费用及运输安全由供应商承担;(3)米、面、油主食类、肉类、调味品、杂粮等食材根据食堂需求用量及库存条件,原则上每周送货1次或2次;蔬菜水果、肉类原则上要求每天送货1次,确保蔬菜新鲜;(4)乳制品根据食堂需求每1-2天送货1次;(5)特殊情况下,食堂需要的小批量的急用物资,供应商应予以满足解决;(6)所有食材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种类、规格进行供货,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所有食材采购均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量随时调整采购计划及供货时间段。2、验收标准:保管员、采购员负责入库食品检验,当班厨师长配合质量验收,验收标准如下:(1)定型包装食品,应检验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禁止“三无”产品进入食堂;(2)主要食材中的定型包装食品,如米面油类应提供批次产品卫生主管部门的检验报告;(3)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运输工具不洁等造成污染的产品不得验收入库;(4)非定型包装的食品(或原材料)需进行感官检查:若发现腐败变质、油脂酸度、霉变、生虫、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现象,不得入库;未经卫生检验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得入库;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不得入库;(5)食堂采购员、库管员和当班厨师共同对所购食品原辅料的质量、数量进行核对验收,验收合格的及时入库,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同时做好验收记录。食堂管理员不定时抽查;(6)食材购回后,保管员和厨师共同验收,并在《原料购进验收单》上签字确认;(7)入库时,保管员要清点入库物品的数量、规格,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入库时按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做到账物相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格619,7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燕(采购人代表)、孙江平、马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廉政灶食材配送项目 0.929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未央区二府庄路3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26层26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佳艺

电话:029-********

陕西国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3日


标签: 廉政灶食材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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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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