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乡熊家河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全军乡熊家河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全军乡熊家河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Q-CG-*******
二、项目名称:全军乡熊家河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红土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梅山湖路美自然大厦9楼902
成交金额:******.7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全军乡熊家河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全军乡熊家河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50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0处,沟渠整治400米,硬化(维修)入户道路 3500平方米,园篱1200米及人居环境整治等,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清单、答疑及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李明玮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234*****1916) |
五、评审专家名单:宣兴连、熊登勇、万圣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9237.8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8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电话: 0564-******* 。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寨县全军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金寨县全军乡沙河店街道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工
电 话: 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全军乡熊家河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Q-CG-*******
二、项目名称:全军乡熊家河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红土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梅山湖路美自然大厦9楼902
成交金额:******.7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全军乡熊家河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全军乡熊家河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50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0处,沟渠整治400米,硬化(维修)入户道路 3500平方米,园篱1200米及人居环境整治等,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清单、答疑及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李明玮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234*****1916) |
五、评审专家名单:宣兴连、熊登勇、万圣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9237.8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8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电话: 0564-******* 。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寨县全军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金寨县全军乡沙河店街道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工
电 话: 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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