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微型消防车及随车装备购置项目的中标公告采购包1-中标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微型消防车及随车装备购置项目的中标公告采购包1-中标公告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苏州天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913*****692******J | 苏州市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幢201 | 63.97(均分制) | *******元 |
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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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即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本次中标服务费金额为:伍万柒仟玖佰圆整 (¥:*****.00元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卫霞
电话:186*****966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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