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药车-申购单号
送药车-申购单号
申购单号:CM105*****4000963
采购单位:深圳大学
申购主题:送药车
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送达
备注说明:一、投标要求 投标人须对“项目名称”中的所有种类进行响应,“规格型号”中只须响应范围中的任意一种即可为有效报价。供应商须分项报价及总价;以pdf加盖公章的形式作为附件,响应分项报价,总价,技术参数及商务参数。供应商上传的报价表中须在最下方写明,表中品牌、规格、型号、配置要求、申购备注等,承诺均可满足。二、交货日期和地点(1)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内备好相应产品,按院方通知送货;(2)交货(具体)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福新路1号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三、质量保证期期限及发生问题的处理意见(1)由于使用中标方提供的货物所致患者与院方间的纠纷,致使院方产生损失的,经确认确由货物质量或设计引起的,由中标方负责赔偿。院方可协助提供相关资料,帮助中标方追偿厂家(中标方为代理情况下)。若人民法院或人民调解机构判令(调解确认)院方负责赔偿,院方有权向中标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院方聘请律师发生的费用。 (2)中标方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符合中国相关医疗器械法规和通用安全标准。(3)由于中标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供货,按照院方提交购单申请 3 天后开始计算,每迟一天中标方应给付院方的违约金为当月全部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如超过供货期 10 天,院方将解除本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中标方按照上述标准进行索赔。 (4)因中标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产品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支出。四、货物抵达目的地后的检验程序和期限不接受快递送货,货物抵达交货地点后,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收货检验,需方接到通知后安排人员对货物的外包装完好性和外包装标示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验,产品有效期半年以上,超过应无偿更换,并签署相应的收货报告。五、产品质量要求标准(1)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法厂家生产和经销的原包装产品,必须具备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2)需方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3)随货提供相关质检或消毒证明材料。六、付款方式和时间安排(1)一次性支付。(2)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收到发票,确认已配送产品清单、数量和金额后6个月内向供应商结清相应货款。医院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供应商未提供、延迟提供该发票或者提供的发票不合格的,医院有权中止付款,且不负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3)货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额发票后,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由银行出具的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在签署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甲方(五万以上项目)。
采购结果
采购项:送药车
品牌:康尔健
型号:TC-ABS-27
成交总价:*****.00
质保及售后服务:原厂免费维保≥5年。1、响应时间: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2、故障修复时间:72小时内,针对一些修复时间较长的故障机,免费提供备用机。3、回访或巡检计划:质保期内每年至少1次。4、质保期内:免费维修。5、质保期外:保修期过后,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6、由中标方提供标准的数据接口(Dicom/HL7v3)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数据进行对接(PACS/集成平台/心电系统/LIS/体检系统等),对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成交供应商:深圳市银岩科技有限公司
质疑说明:如果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在发布成交结果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标签: 送药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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