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排水分中心红圪卜扬水站二站安全鉴定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排水分中心红圪卜扬水站二站安全鉴定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排水分中心红圪卜扬水站(二站)安全鉴定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排水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和编号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排水分中心红圪卜扬水站(二站)安全鉴定项目 市SL2024-013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排水分中心红圪卜扬水站(二站)安全鉴定项目 市SL2024-013-01-01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公示期 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16日止
备注说明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0000
工期(交货期) 30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王桂智 -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23*****016*******
企业业绩 1、三河闸工程安全鉴定;2、高港一线船闸安全鉴定项目;3、碾砣港闸及沿江小型涵闸安全鉴定;4、如皋市焦港闸、四号港闸、如靖界河闸安全鉴定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专业负责人:赵培,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1*****0083;专业负责人:邓社根,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0009;专业负责人:夏辉,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1*****0076;专业负责人:丁艳霞,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33*****161******;专业负责人:李建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0095;专业负责人:徐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0000
工期(交货期) 30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吴兵 -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企业业绩 1、天长市安乐、跃进、大涧口、高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合同;2、音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3、龙墩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4、湘潭县烈雁金河水闸(中型)安全鉴定及勘察设计服务项目;5、湘潭县延化坝水闸(中型)安全鉴定及勘测设计项目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地质部分负责人:王建,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0064;测量部分负责人:陈冬华,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水文部分负责人:张智酝,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1*****0045;水工部分负责人:林农,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1*****0003;结构部分负责人:倪言波,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造价部分负责人:赵步曙,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水文部分设计员:陈娟,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水工部分设计员:杨少东,工程师证书编号:*******00003310009;结构部分设计员:陶娟,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1*****0049;造价部分设计员:姜海涛,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315004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498750.0000
工期(交货期)天 30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苏彬 -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兵职改办发[2019)8号
企业业绩 蓬溪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总工:杨险峰,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01004166;地质勘察负责人:苏强,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MY00017638;水工结构负责人:马辰,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G00011053;测量负责人:白立波,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G00018516;水土保持负责人:李继杰,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660020150200393;造价负责人:邓苑苑,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兵职改办发(2012)34号;设计人员:黄生,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G2019XL10360042;设计人员:齐肖华,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兵职改办发(2016)37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排水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陶永浩 联系人 张凤义
电话 13804780882 电话 18547859345
招标人电子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盖章
内蒙古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4/08/13 16:38:58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排水分中心 签于 2024/08/13 16:41:07

标签: 安全鉴定 发展中心 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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