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分公司竹笆、篷布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襄城县分公司竹笆、篷布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襄城县分公司竹笆、篷布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委托,就襄城县分公司竹笆、篷布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襄城县分公司竹笆、篷布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PROJ202*****031402
3、项目概况: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采购竹笆、篷布,为襄城县烟叶仓库使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竹笆*****块
标段二:篷布200块
5、招标范围: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采购竹笆、篷布。
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生产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9、质保期:
标段一:竹笆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标段二:篷布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10、招标控制价:
标段一:竹笆
单价招标控制价(含税)39.26元/块
总价招标控制价(含税)******.00元
标段二:篷布
单价招标控制价(含税)2980.00元/块
总价招标控制价(含税)******.00元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3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公开发布招标信息。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8月13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5楼评标13室。
四、中标候选人
标段一:竹笆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蔡县金叶麻制品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大写:柒拾柒万捌仟元整
小写:******.00元
单价报价(含税):大写:叁拾捌元玖角整/块
小写:38.90元/块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我公司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第二中标候选人:汝南县开元麻塑制品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大写:柒拾捌万贰仟元整
小写:******.00元
单价报价(含税):大写:叁拾玖元壹角/块
小写:39.10元/块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日内完成供货,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5天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我公司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第三中标候选人:汝南县科达麻塑制品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大写:柒拾捌万肆仟元整
小写:******.00元
单价报价(含税):大写:叁拾玖元贰角整/块
小写:39.20元/块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我公司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标段二:篷布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蔡县金叶麻制品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大写:伍拾伍万陆仟元整
小写:******.00元
单价报价(含税):大写:贰仟柒佰捌拾元整/块
小写:2780.00元/块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4 年。(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我公司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第二中标候选人:鄢陵县恒昌麻篷制品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大写:肆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
小写:******.00元
单价报价(含税):大写:贰仟肆佰肆拾捌元/块
小写:2448.00元/块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第三中标候选人:汝南县开元麻塑制品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大写:伍拾捌万元整
小写:******.00元
单价报价(含税):大写:贰仟玖佰元整/块
小写:2900.00元/块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日内完成供货,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5天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年。(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我公司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
地 址:襄城县迎宾路906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4-*******
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魏都区奎楼街天伦大厦6楼
联 系 人:张改青
联系电话:0374-*******
电子邮箱:hnhsdlxcgs@126.com
六、公示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6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日期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
2024年8月13日
标签: 竹笆、篷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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