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家滩污水处理厂站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凌家滩污水处理厂站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凌家滩污水处理厂(站)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0-51-2024-0334 | ||||
标段名称 | 凌家滩污水处理厂(站)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0-51-2024-*******-1 | ||||
招标人 | 安徽龙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统一代码 | |||||
最高限价 | ********.32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赵伟187*****53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4/8/12 9:00:00 | 计划工期 | 365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卓耀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365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镜街99金鼎大厦27楼A37 | ||||
投标价(元) | ********.30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吴陵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伟;187*****539)。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刁节桃,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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