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职业学院自助售卖、充电宝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临沧职业学院自助售卖、充电宝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临沧职业学院自助售卖、充电宝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X﹝招采﹞2024-39)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8 月 14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临沧职业学院自助售卖、充电宝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云南弘云科技有限公司 ,费率:27.00%,质量:/,工期/交货
期/服务期:109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无人新科技(云南)有限公司,费率:26.00%,质量:/,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109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临沧东华商贸有限公司,费率:22.00%,质量:/,工期/交货期/
服务期:109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云南弘云科技有限公司 )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无人新科技(云南)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临沧东华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云南弘云科技有限公司 )的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2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2022 年其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
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
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①新成立企业不满一
年的,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②投标人若为个体工
商户的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
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
时间前新成立不满 3 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纳税证明材
料);
4.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费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
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投
标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 3 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若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声明函。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承诺中标后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效
的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证书);
7.2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每学年按学生人数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
7.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
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不是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7.5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中标候选人(无人新科技(云南)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2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2022 年其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
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
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①新成立企业不满一
年的,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②投标人若为个体工
商户的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
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
时间前新成立不满 3 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纳税证明材
料);
4.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费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
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投
标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 3 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若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声明函。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承诺中标后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效
的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证书);
7.2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每学年按学生人数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
7.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
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不是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7.5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中标候选人(临沧东华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2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2022 年其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
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
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①新成立企业不满一
年的,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②投标人若为个体工
商户的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
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
时间前新成立不满 3 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纳税证明材
料);
4.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费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
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投
标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 3 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若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声明函。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承诺中标后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效
的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证书);
7.2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每学年按学生人数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
7.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
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不是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7.5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云南弘云科技有限公司 )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无人新科技(云南)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临沧东华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纸质方式提出。
三、其他
临沧职业学院自助售卖、充电宝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于 2024 年 08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在临沧匠心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鑫豪酒店)3 楼会
议室)召开开标会议,随后进行评审。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推荐,经招标人确认,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弘云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营业额的经营流水费率 27.00%;
得分:94.80 分;
经营期限:三年,每年根据商户经营考核及履约满意度调查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注:
每月接受招标人经营业绩服务指标考核,如连续 3 个月考核不达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由双方协商考核标准);
服务地点:临沧职业学院校园内。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人新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营业额的经营流水费率 26.00%;
得分:90.35 分;
经营期限:三年,每年根据商户经营考核及履约满意度调查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注:
每月接受招标人经营业绩服务指标考核,如连续 3 个月考核不达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由双方协商考核标准);
服务地点:临沧职业学院校园内。
第三中标候选人:临沧东华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营业额的经营流水费率 22.00%;
得分:73.74 分;
经营期限:三年,每年根据商户经营考核及履约满意度调查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注:
每月接受招标人经营业绩服务指标考核,如连续 3 个月考核不达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由双方协商考核标准);
服务地点:临沧职业学院校园内。
公示期:1 个工作日。
在此,衷心感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各投标人!
特此公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多隆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新客运站内
联 系 人:尹俊青
电 话:150120552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临沧匠心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临沧市信息产业园服务中心 3 号楼 3F
联 系 人: 杨燕飞
电 话: 18895835262
电子邮件: 49295940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充电宝 经营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临沧匠心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