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审查结果公示

医疗广告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的规定,现将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3日许可的医疗广告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仙居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08月13日

医疗广告审查情况一览表

序号

医疗机构第一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医疗广告审查

证明文号

广告发布媒体

类别

审批机关

有效期限

1

仙居南峰微笑口腔诊所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南峰街道泰和中路1号新城吾悦广场山水印巷1-162、163号

王海祥

浙医广〔2024〕第******-0009号

网络;其他:

仙居县卫生健康局

2024.08.13-2025.08.12


标签: 审查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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