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山中学教学综合楼(二期)工程中标结果

湖山中学教学综合楼(二期)工程中标结果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紫金永招字〔2016〕002号

本项目于2016年8月24日9时30分,在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电大楼7楼)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中标基本情况表:
招标人:龙岩市永定区湖山中学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138*****106
招标人联系地址:龙岩市永定区
项目名称:湖山中学教学综合楼(二期)工程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经招标人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1、废标情况说明:
福建森磊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南平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9.1.3条的规定要求,否决其投标。
福建正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7.1.4条的规定要求,否决其投标。
2、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丰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预算价下浮9.74%;工期:245日历天;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项目负责人:张春霞。证书编号:闽********5917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益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9.75%工期:245日历天;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项目负责人:谢圣群,证书编号:闽********9203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日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9.68%,工期:245日历天;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项目负责人:吴伟,证书编号:闽********6639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卢琴玉、赖云章、吴清华、熊胜敏、赖凯航
公示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27日
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针对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出的异议制作的答复记录,应当当场复印一份给异议人。
2、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即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的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一)异议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异议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异议时效的。
5、招标人针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评标结果异议处理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异议人;招标人对评标结果异议处理结果的答复涉及需要重新招标或者评标无效的,在作出答复前应先报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查认可。



招标单位:龙岩市永定区湖山中学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时间:2016年8月25日
招标编号:191308
所属行业:
招标代理: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价:*******.44
中标单位:福建省丰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山中学教学综合楼(二期)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紫金永招字〔2016〕002号

本项目于2016年8月24日9时30分,在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电大楼7楼)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中标基本情况表:
招标人:龙岩市永定区湖山中学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138*****106
招标人联系地址:龙岩市永定区
项目名称:湖山中学教学综合楼(二期)工程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经招标人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1、废标情况说明:
福建森磊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南平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9.1.3条的规定要求,否决其投标。
福建正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7.1.4条的规定要求,否决其投标。
2、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丰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预算价下浮9.74%;工期:245日历天;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项目负责人:张春霞。证书编号:闽********5917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益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9.75%工期:245日历天;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项目负责人:谢圣群,证书编号:闽********9203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日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9.68%,工期:245日历天;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项目负责人:吴伟,证书编号:闽********6639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卢琴玉、赖云章、吴清华、熊胜敏、赖凯航
公示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27日
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针对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出的异议制作的答复记录,应当当场复印一份给异议人。
2、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即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的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一)异议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异议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异议时效的。
5、招标人针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评标结果异议处理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异议人;招标人对评标结果异议处理结果的答复涉及需要重新招标或者评标无效的,在作出答复前应先报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查认可。



招标单位:龙岩市永定区湖山中学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时间:2016年8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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