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心医院宣传用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咸宁市中心医院宣传用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CC-2024CS-051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HBCC-2024CS-0517

三、项目名称

咸宁市中心医院宣传用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咸宁明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温泉滨河东街2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综合评分法:82.67分

服务类

名称:宣传用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小组名单

甘斌、徐克应、赵克坚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8-06

2、评审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8号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约定,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 8400元计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2、收费金额:0.8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8号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cczb@qq.com。

4、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5、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单价最高限价为*****.36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要求,最终结算时以供应商所报单价为准,每年采购最高限价为28万元,合同期限2年,即总价为56万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中心医院

地  址:咸安区金桂路228号

联系方式: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8号

联系方式:133*****69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佘孟尼

电  话:133*****6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用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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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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