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心医院宣传用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咸宁市中心医院宣传用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CC-2024CS-051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HBCC-2024CS-0517
三、项目名称
咸宁市中心医院宣传用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咸宁明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温泉滨河东街2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综合评分法:82.67分
服务类 |
名称:宣传用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小组名单
甘斌、徐克应、赵克坚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8-06
2、评审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8号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约定,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 8400元计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2、收费金额:0.8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8号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cczb@qq.com。
4、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5、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单价最高限价为*****.36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要求,最终结算时以供应商所报单价为准,每年采购最高限价为28万元,合同期限2年,即总价为56万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中心医院
地 址:咸安区金桂路228号
联系方式: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8号
联系方式:133*****69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佘孟尼
电 话:133*****691
标签: 宣传用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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