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结果公告
皇姑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皇姑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舍利塔街道太平社区、舍利塔街道六零一社区
供应商名称: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2-1号
中标(成交)金额:121,920(元)
评审总得分:91(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乐街道北陵社区 、新乐街道泰山社区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惠万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63号1-甲
中标(成交)金额:121,920(元)
评审总得分:85.33(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明廉街道明南社区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博睿佳社会公益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号甲
中标(成交)金额:60,960(元)
评审总得分:7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舍利塔街道太平社区、舍利塔街道六零一社区
服务类
名称:皇姑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C********康复服务)
服务范围:皇姑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001包-舍利塔街道太平社区、舍利塔街道六零一社区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服务期结束后根据满意度情况可选择续签)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乐街道北陵社区 、新乐街道泰山社区
服务类
名称:皇姑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C********康复服务)
服务范围: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及相关公益项目咨询、培训、评估、策划、调研,承接委托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一)参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民发[2020]147号)、《沈阳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皇姑区“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等文件。(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服务事项:1.提供精神康复专业训练和支持性服务。包括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和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2.机构疗养服务。主要包括利用不同类型的服务机构,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康复服务等。(三)成交供应商需在合约期间开展下列活动:1.服务人数: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将服务辐射至试点社区周边社区,每个点位建档立卡服务对象要不少于20人,力争达到30人,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到50%以上。2.量化指标:严格参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民发[2020]147号)规定的工作流程开展服务,对每名患者建立档案并进行基线评估(入站1次)和过程评估(每3个月一次),每年为每一名服务对象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服务量化标准应符合《沈阳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建设标准》《皇姑区“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等相关要求。每个服务点每月提供线下服务次数不少于4次,向不愿意接受线下服务的服务对象提供线上服务(包括电话、微信等方式),每人每月不少于4次。另:项目结束后,每个服务点提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计划一份、中期及终期总结报告各一份、服务年刊一份。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服务期结束后根据满意度情况可选择续签)
服务标准:(一)参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民发[2020]147号)、《沈阳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皇姑区“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等文件。(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服务事项:1.提供精神康复专业训练和支持性服务。包括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和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2.机构疗养服务。主要包括利用不同类型的服务机构,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康复服务等。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明廉街道明南社区
服务类
名称:皇姑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C********康复服务)
服务范围:我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及招标人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我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及招标人要求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我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及招标人要求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我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及招标人要求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志安、吕杰、孙轶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舍利塔街道太平社区、舍利塔街道六零一社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每包组固定收费5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乐街道北陵社区 、新乐街道泰山社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每包组固定收费5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明廉街道明南社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每包组固定收费5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民政局
地址: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6号5门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瑶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皇姑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END.doc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舍利塔街道太平社区、舍利塔街道六零一社区
供应商名称: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乐街道北陵社区 、新乐街道泰山社区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惠万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1.中小企业声明函:
002中小企业声明.jpg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明廉街道明南社区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博睿佳社会公益服务中心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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