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476MW24个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476MW24个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原公告地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476MW(24个)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预招标
项目编号
A******F8SS6LK66KQ
标段/包名称
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476MW(24个)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预招标
标段/包编号
DNYSD2024-ZRHJ-010
有效起始日期
2024-07-23
有效截止日期
2024-07-29
公告附件
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476MW(24个)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EPC.pdf

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476MW(24个)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SD2024-ZRHJ-010)

一、招标条件

本预招标项目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476MW(24个)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正式获得建设指标,在前期专题完成且建设方完成内部决策后可以启动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韶关市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预招标。本次招标为预招标,项目存在终止风险,招标人对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知悉。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招标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韶关市浈江区,交流侧(逆变器侧)总装机476MW。本项目招标采用预招标方式,招标人与预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待各子项目通过招标人上级公司投资决策,则双方根据框架协议执行该招标结果,并签订分期合同;若子项目未通过招标人上级公司投资决策,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因不可抗力、项目决策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给投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

2.4计划工期:

投标人在本次预招标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具体项目实施应在发包人完成内部决策后与中标人签订具体项目合同,具体实施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后以监理下发开工令后12个月内实现全容量并网投产。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进场道路、场内检修道路、升压工程、集电线路、项目送出工程、配套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土地植被保护及恢复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永久与临时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调试工程,项目青苗补偿工作,电网协调、并网手续办理,以及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与投产运行所必须的项目管理、工程保险、工程检测试验、协调等其他工作。光伏数据采集和集中监视控制系统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项目并网后,承包人需实现生产信息集中控制管理并接入发包人集控中心,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主要工作包括:

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永久与临时工程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编制、现场服务、设计总协调工作、竣工设计文件编制等设计工作。

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电缆、一次设备、二次设备、送出工程设备材料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检测检验、运输、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等。【其中光伏组件甲招乙购,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光伏组件的设备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仅对组件的安装费用(含卸货、场内转运、保管、安装等)进行报价形成投标总价;待发包方与中标单位签署EPC总承包合同后,由发包人对组件进行招标,待组件供货单位中标后,由总承包单位与其签订供货合同;发包方与总承包人的组件结算金额,以组件实际供货价格为准。】 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设备材料应从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择优选择,不在《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的,承包人需要采购该设备,需经发包人审批后方可采购。建筑安装工程、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土建工程、建筑装饰、绿化工程、机电安装、电气安装、调试工程、通信工程、集电线路、送出工程及对侧间隔改造、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堆场或弃渣场的建设使用及维护、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场地平整、施工营地(含业主和监理办公室)、集控中心建设、通信、供水、供电、办公和生活设施及临设建设,协助完成与本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事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清单内的工作,完成各种检测、试验、调试、校验、联调、240小时试运行、整体工程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检测验收、消防工程验收、质量监督检查等)、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建(构)筑物变形监测、性能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并网首年做光伏电站系统效率、组件EL检测、快速频率响应入网检测试验、AVC性能试验、SVG性能试验等内容符合电网要求)、【240】小时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保险、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消缺等全过程工作。

临时工程,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及建设工作。承包人负责施工、生产生活、临建用地、设备及材料堆场(含组件堆场)、弃土弃渣场用地等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补偿、复原、复耕、复绿及恢复工作;相关风险自行承担,承包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承包人负责电网协调、并网手续办理、送出工程等其他相关的工作,项目所有土地清表工作和青苗补偿工作及费用、送出工程征租地工作及费用、集控中心征租地工作及费用、厂区内临建迁改赔偿、其他协调费、勘察等规费咨询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如相关部门需以发包人名义缴纳的,在发包人付款后,根据政府部门开具的行政事业收据的金额,从合同项下其他类价款中扣除。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永久征地、长期租地、林业、环保等协调工作。负责以发包人名义完成项目涉及的长期租地和永久征地的手续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协调费等相关费用,完成项目长期、永久、临时用地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或附着物的赔偿、清理、拆迁、改造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协调费等相关费用,项目用地红线之外的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

承包人负责总协调工作、项目管理服务(①建设过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协调工作;②做好工程完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③完工资料归档;④工程相关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等;⑤配合完成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等)、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负责以发包人名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发电业务许可证,能监局安全备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等,配合发包人委托的质量监管单位开展质量监督检查,以上工作内容所涉及的行政性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其他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2)承包人完成项目验收(专项验收、阶段验收、质量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质量监督、并网验收、环评、林业、水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档案、防雷、节能等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快频调试等) 并承担相应费用,取得专项验收意见。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承包人负责以发包人名义办理本项目全部并网手续,直至项目转商业运行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接入电网等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质监站全程验收并取得报告;电网公司并网验收并取得报告;电科院技术监督验收并取得报告;保护定值计算及备案;省(地)调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自动化点表、通讯业务办理、调度命名及设备编号、调管权限范围划分、省(地)调各专业资料报送及录入,办理过程中如遇增项按照电网公司新要求办理】。在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内,完成所有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4)承包人负责外送线路工程项目核准、规划选线、征地、青苗补偿、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试验及验收。

(5)承包人负责农业灌溉及组件清洗管网设施、土地整治及土壤改良。投产发电后,全站光伏组件清洗一次。

(6)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7)承包人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负责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如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8)承包人应按照当地电网公司关于本项目接入系统审查意见的要求开展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电网公司提出任何与项目建设有关或影响项目并网的建设要求如增加设备、线路改造、拆除等,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9)承包人需在可研土地数量范围内完成合同约定装机容量设备安装。如出现换地或者土地超出可研数量,不顺延工期,产生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于总包合同价内。

(10)负责施工现场的安保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光伏区施工入口装设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并设置24小时值班门岗;光伏区进行不间断巡逻;光伏区至少派2名保安进行不间断巡逻。

(11)其它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韶关市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工作内容也视为包含在本工程内。

2.6 承包方式:单位瓦固定单价承包。每期合同金额=当期合同单价*当期批复建设装机容量,当期合同单价=当期招标人上级单位批复的EPC预算单价*(1-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特别说明:承包人应结合现场客观条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可研阶段方案优化设计。中标价仅适用于签订框架协议,非项目EPC合同的合同单价,EPC合同单价按当期合同单价计算公式计算得出。

2.7 项目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95%,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原件并对应加盖各自公章)。

3.3投标人或者两个单位以内的联合体必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3.4 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6投标方(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在近3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3.7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近年财务状况: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2021至2023年度)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21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9纳税信用等级: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202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牵头人正式员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人员须与投标时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安排如下: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 7月 23 日~2024年 7 月 29 日。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 7 月 23 日

3、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 7 月 29 日

4、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二)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大厦612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三) 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国家规定可以二维码查询真伪的除外),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则不予投标登记。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登记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四)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时间安排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 8 月 13 日09时00分-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8月 13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大厦611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和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上发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 2024年8 月 13 日09:30。

开标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大厦611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纪检办公室、巡察办等)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韶关市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育才路芙蓉湾15街芙蓉湾15街3座2701

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大厦612室

联系人:张森

联系人:盛工

电话:136*****633

电话:155*****999

电子邮件:**********@qq.com

电子邮件:zrhjgd@163.com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并对应加盖各自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年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联合体牵头人(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姓名)系联合体成员(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共同授权委托(姓名) 为联合体唯一代理人,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开标、评标、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代理人的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

代理人无权将代理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章)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独立体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为代理人,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开标、评标、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代理人的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

代理人无权将代理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

年月日

项目名称
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476MW(24个)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预招标
项目编号
A******F8SS6LK66KQ
标段/包名称
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476MW(24个)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预招标
标段/包编号
DNYSD2024-ZRHJ-010
公告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韶关市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筹建的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476MW(24个)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招标编号:DNYSD2024-ZRHJ-010],在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评标工作已完成,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 2024年 8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止) ,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牵头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人:甘肃一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泽圣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牵头人:广东金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珠海华成电力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价

3.5095元/Wp(直流侧)

3.5096元/Wp(直流侧)

3.5098元/Wp(直流侧)

投标价下浮率

0.0142%

0.0114%

0.0057%

综合得分

80.36分

65.51分

63.05分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交货期)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经理

蔡锦涛

王利慧

宋卫群

证书及编号

一级注册建造师:

144*****024*****

一级注册建造师:

162*****015*****

一级注册建造师:

144*****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韶关市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633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0-********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栋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13日

公告附件
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476MW(24个)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EPC盖章版.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伏项目 总承包 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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