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辅警健康体检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辅警健康体检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辅警健康体检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BITC-*********GC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辅警健康体检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单价合计:2392(元)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泰安西路168号
2投标单价合计:2350(元)宁波鄞州健康城体检中心有限公司桑田路716号
3投标单价合计:2378(元)宁波市中医院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819号
4投标单价合计:2400(元)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9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辅警健康体检(一)辅警健康体检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2辅警健康体检(二)辅警健康体检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3辅警健康体检(三)辅警健康体检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4辅警健康体检(四)辅警健康体检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波,柳慧娜,任勇(第1、2、3、4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70.079.064.071.013.1784.17
1宁波鄞州健康城体检中心有限公司72.073.056.067.014.8981.89
1宁波海曙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66.063.048.059.020.079.0
1宁波海曙爱康国宾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66.063.048.059.019.1378.13
1宁波江北彰基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66.061.048.058.3318.1376.46
1宁波云医院有限公司66.061.054.060.3315.5275.85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宁波鄞州健康城体检中心有限公司72.073.063.069.3314.3883.71
2宁波云医院有限公司66.061.054.060.3320.080.33
2宁波海曙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66.063.048.059.019.3178.31
2宁波江北彰基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66.061.048.058.3318.7877.11
2宁波海曙爱康国宾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66.057.051.058.018.4776.47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宁波市中医院68.078.071.072.3312.7985.12
3宁波云医院有限公司64.061.054.059.6720.079.67
3宁波海曙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64.063.048.058.3319.3177.64
3宁波江北彰基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64.059.048.057.019.8876.88
3宁波海曙爱康国宾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64.059.051.058.018.4776.47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4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70.079.077.075.3311.2586.58
4宁波江北彰基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62.061.051.058.020.078.0
4宁波云医院有限公司62.063.055.060.017.7577.75
4宁波海曙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62.061.051.058.017.1475.14
4宁波海曙爱康国宾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62.061.051.058.016.3974.39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用参照宁波市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通知规定的货物标准下浮20%,按照预算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每标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6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地 址:王隘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任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张锋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若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夏伟立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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