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大口镇引礼寨村、符寨村安全饮水项目-成交公告

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大口镇引礼寨村、符寨村安全饮水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91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大口镇引礼寨村、符寨村安全饮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8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偃师政采磋商(2024)0139号 河南得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平县蔡寨乡十字街南50米路西二楼 521,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大口镇引礼寨村、符寨村安全饮水项目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李珂 241*****5816
三、评审专家名单
肖翠萍、邱炯、石开宁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收费金额:6,25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
联系人:卫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鼎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正大国际小区6栋1015、1016室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9-********

标签: 安全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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