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4年安全警示标识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4年安全警示标识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4年安全警示标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JSZB-2024-*****

二、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4年安全警示标识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

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8月14日完成评审工作。

本项目共20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浙江嘉立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昆明千骥广告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河南金义诚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三,推荐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浙江嘉立科技有限公司(信用代码:********MA2AQ6H22Y)

应答报价:折扣系数:0.73,增值税税率为13%

交货地点:海南省,具体以订单约定为准。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供货期:采购人下单后11日内将货物交至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5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中国铁塔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

项目负责人:不涉及

资格能力:浙江嘉立科技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第二中选候选人:昆明千骥广告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5*****790******K)

应答报价:折扣系数:0.72,增值税税率为13%

交货地点:海南省,具体以订单约定为准。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供货期:采购人下单后11日内将货物交至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5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中国铁塔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

项目负责人:不涉及

资格能力:昆明千骥广告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第三中选候选人:河南金义诚商贸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4*****579******D)

应答报价:折扣系数:0.72,增值税税率为13%

交货地点:海南省,具体以订单约定为准。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供货期:采购人下单后11日内将货物交至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5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中国铁塔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

项目负责人:不涉及

资格能力:河南金义诚商贸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①广州新川科技有限公司,经评审:(1)该参选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承诺函未加盖单位电子签章,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形式评审关于应答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2)该参选人未提供业绩,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资格评审关于业绩的要求;(3)该参选人提供的检测报告非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且检测时间、检测依据以及生产单位或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名称均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资格评审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否决其参选。

②海南米兰广告有限公司,经评审,该参选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检测依据非GB *****-2008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资格评审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否决其参选。

③海南优橙文化创意传媒有限公司,经评审:(1)该参选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承诺函未加盖单位电子签章,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形式评审关于应答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2)该参选人未提供有效的同类项目(安全警示标识)业绩,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资格评审关于业绩的要求;(3)该参选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检测依据以及报告中单位名称与参选人名称不一致均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资格评审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否决其参选。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9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孙旭麟(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181*****504

陈经理(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0898-********

接收邮箱:sunxulin.jszbtx@c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电话:181*****504

联系人:孙旭麟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孙旭麟

,海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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