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电子卷宗平台服务器存储租赁服务的成交公告采购包1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电子卷宗平台服务器存储租赁服务的成交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13*****668******D | 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 93.33(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电子卷宗平台服务器存储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服务期限为项目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徐华、王怡、陈珞亨
按照苏财购告【2017】4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佳
电话:051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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