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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HZB-20240706 | 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包含:合河石桥、汲城故城、西曲里遗址),根据文物保护级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通过评审并取得审批手续 | | | 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设计研究中心 |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6号 | 446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 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包含:合河石桥、汲城故城、西曲里遗址),根据文物保护级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通过评审并取得审批手续 | 1.评估报告编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要求(试行)》等要求,完成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工作。2.服务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3.评估成果要求:成果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应包括电子文档及纸质成果两种形式。电子数据成果要求:文本文件采用PDF格式;相关书面成果要求:统一采用A4幅面装订,可合订,也可单独成册。 | | 60日历天 | 符合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HNDHZB-20240706)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
中标人: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设计研究中心
中标价格:44.6万元
二、其他:
详见附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乡市水利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区卫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乡市宏力大道240号
联 系 人:陈天佑
电 话:159037309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3室
联 系 人: 王卓
电 话: 1333384269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DHZB-20240706
2、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8月13日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包含:合河
石桥、汲城故城、西曲里遗址),根
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6
据文物保护级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设计研究中心
号
446000
元
国文物保护法》通过评审并取得审批
手续
序
号
HNDHZB
-
202407
06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新乡市卫河共产主
义渠综合治理工程
新乡市卫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河共产主
编制(包含:合河
义渠综合
石桥、汲城故城、
1.评估报告编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河
南省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要求(试行)》等要
求,完成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1
治理工程
西曲里遗址),根
60日历天
2.服务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文物影响
据文物保护级别按
评估报告
照《中华人民共和
编制项目
国文物保护法》通
过评审并取得审批
手续
。
3.评估成果要求:成果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
达准确,应包括电子文档及纸质成果两种形式。
电子数据成果要求:文本文件采用PDF格式;相
关书面成果要求:统一采用A4幅面装订,可合订
,也可单独成册。
三、评审专家名单
服务
标准
符合
采购
人及
采购
文件
要求
秦志斌、张明月、马素玲(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4]002号文件的计
取办法计取。
收费金额:7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
限为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得分:84.00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
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函范本参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详见http://www.hngp.gov.cn/henan 文件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或不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质疑事项与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政府采购规定为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新乡市区卫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陈天佑
联系电话:15903730932
联系地址:新乡市宏力大道24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卓
联系电话:13333842693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卓
联系电话:13333842693
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