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城区户外大屏建设项目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城区户外大屏建设项目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城区户外大屏建设项目(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341*****24011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六安市叶集区城区户外大屏建设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收到供应商对原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经调查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及六安市叶集区融媒体中心研究决定,因该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现依法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变更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五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交信息更正如下:

供应商名称:安徽五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新海大道星港湾家园高4幢1103

成交金额:叁拾伍万捌仟元整(小写:******.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六安市叶集区城区户外大屏建设项目(二次)

品牌:蓝普等

规格型号:蓝普LT4等

数量:16.38㎡等

单价:2480元等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更正日期:2024年8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财保大楼3楼,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叶集区融媒体中心

地 址: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市叶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财保大楼41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主任、陈主任

电  话:0564-*******、0564-*******           

五、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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