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商城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商财公开招标-2024-17
二、项目名称:商城县第九小学教学生活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商城县勤工俭学教学设备管理站
地址:商城县文体广场
当事人2:河南昊之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博学路277号正商学府广场B座13层1303 室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商城县第九小学教学生活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该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智慧黑板部分参数数据需要提供检查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数字高清监控系统指定前端设备为海康DS-2CD145D,电源为小耳朵,交换机为TP品牌,网线为安普品牌,监控中心设备为海康品牌等采购需求具有指向性和排他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商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城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2日[点击下载]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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