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考核结果公布!
全省考核结果公布!
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
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2023年
我省全面完成了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任务
各地市高位推动、真抓实干
2023年度考核等次均为良好以上
2023年度广东省 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优秀 广州、深圳、佛山、中山、肇庆 韶关、汕头、清远、东莞、云浮 茂名、湛江、汕尾 良好 珠海、河源、梅州、惠州 江门、阳江、潮州、揭阳 (名次不作排名) 2023年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接着往下看 加强统筹协调 水土保持工作新格局逐步构建 2023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点击下划线文字进行回顾),六部分内容、二十条具体举措,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我省严格抓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省对市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落实,督促各级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各级责任。水土保持协调机制逐步建立,20个地市已建立水土保持委员会、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或水土保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规划引领”格局逐步显现,省级与市级已全部完成本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21个地市水土保持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取得批复,116个县(市、区)印发水土保持规划。市对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全面建立,19个地市组织开展了2023年市对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大水保”工作格局已逐步构建,为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8—2022年我省连续5年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综合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水土保持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推进“放管服”改革 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我省发布《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省水利厅与交通运输厅、广东电网等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开展联合监管;省人民检察院、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全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和案件通报、移送机制。 省水利厅、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19个地市建立了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制度,18个地市建立了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制度。 加强协调配合 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 省水利厅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突出系统综合治理,不断强化与各部门工作的协同融合,狠抓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崩岗治理、水系连通和小流域综合治理,高质量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30条,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2个、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5宗(点击下划线文字进行回顾)。 2023年,全省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08.85平方公里,超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水土保持率达到90.56%,较2022年增加0.14%。2023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较上年净减少260.11平方公里,中度及以上侵蚀强度占比下降至15.31%,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 创新监管手段 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有实”“有效” 加大检查核查力度 2023年,随机抽取全省1178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开展编制质量检查,对7582宗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1081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进行核查,对检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开展三期省域全覆盖卫星遥感监管 对3531个疑似违法违规图斑进行现场复核,对认定的708个违法违规项目全部完成查处。与2022年相比,疑似违法违规图斑数减少41.63%,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数量减少27.90%,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成效正在显现。 水土保持监管督查常态化机制有效建立 全面推进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备案等全链条全过程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清单式管理,切实压实水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参建各方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强化信用监管 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监测评价“绿黄红”三色制和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将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流程规范性纳入省对各地级市履职考核内容,全省共有67家水土保持市场主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共撤销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15宗,立案查处75宗、结案47宗。 依托智慧水利 智慧水保建设取得新进展 我省依托智慧水利,建设水土保持分系统,涵盖预防监督、监测评价、生态治理、综合管理等模块和智能应用中的AI遥感,实现了“一张图”管理,并在年度各项水土保持业务中开展常态化应用;构建了基础数字化场景、人为水土流失数字化场景、治理数字化场景、监测数字化场景等;实现了跨行业、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完成了与省级“一网统管”的对接,并在粤商通、粤复用等平台上线运行;及时总结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人为水土流失预警和视频监控经验,在有条件的重点项目推广应用。 多措并举 水土保持基础支撑能力持续提升 完成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定量掌握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和变化等,开展水土流失图斑精准落地;完成28个监测站点监测成果分析及运用。 完成全省小流域划分 共划分小流域5749条,组织编制《广东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0年)》,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下一步开展小流域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强化宣传教育 将水土保持纳入《广东省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广东省水情教育实施方案(2023—2025)》重要内容,省级利用电视、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报道100余期,承办2023年海峡两岸水土保持学术研讨会。深圳、东莞、湛江、肇庆4个地市已将水土保持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并开展培训。 分享、点“赞”和“在看”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为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贡献水利力量
来源:厅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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