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银基金清算审计单位选聘项目
徽银基金清算审计单位选聘项目
徽银基金清算审计单位选聘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ST*********
二、项目名称:徽银基金清算审计单位选聘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三916单元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徽银基金清算审计单位选聘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金融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基金清算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了确保徽银基金的清算过程透明、公正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我们现面向市场公开选聘专业的审计单位,进行全面的基金清算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发包文件。 服务要求: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基金清算审计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 服务时间: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基金清算审计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完成基金清算审计服务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吕晨路、林杰、邓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发包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发包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单位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皖西东路城投大厦19楼
联系人:邓经理
联系方式:056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水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皖西东路城投大厦11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经理、周工
2024年8月15日
标签: 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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