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导助航服务合同

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导助航服务合同

公告标题: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导助航服务合同
状态:公示结束
发布时间:2024-08-15 15:22:00

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导助航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F-MT-ZB[2024]-01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各单位参加导助航服务采购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

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1个5万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7万吨级设计和施工)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使用岸线248m,设计年通过能力为558万吨/年,设计年吞吐量为532万吨,主要货种为煤炭。陆域纵深约为544m,自东向西依次布置有码头前方作业带、散货堆场及生产辅助区,总面积约为13.51万㎡,建设两座98m跨度干煤棚堆场和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

(1)范围、数量:新设灯浮标1座,新设灯桩2座,新设虚拟AIS航标1座。调整灯浮标位置4座次(需调整已有灯浮标2座,共调整两次,其中一次为调整位置,一次为恢复位置);
(2)采购包含内容:新设灯浮标、灯桩制作、实施方案编制、安装、验收(含效能验收),根据《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调整已有灯浮标到主管部门指定位置。
(3)灯桩、浮标的参数详见附件、附图,最终实施的方案、参数以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
(4)特别说明,本合同附件所提供的灯浮数量、参数为设计单位报审方案,乙方最终需根据航标主管部门审批的导助航方案实施。项目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关于航标相关的业务范围的单位。

3、具有关于航标相关方面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钦州港金谷港区

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4年 8月15日


在线报名地址:https://sp.iccec.cn/viewNoticeDetail?schemeId=259*****645********&noticeId=259*****450********
编辑:codekuaall
,钦州

标签: 泊位工程 总承包 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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