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河截导污调蓄湖泵站扩容项目监理工程-中标
派河截导污调蓄湖泵站扩容项目监理工程-中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派河截导污调蓄湖泵站扩容项目监理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发改投资〔2024〕2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派河截导污调蓄湖泵站扩容项目立项的批复
1.4 招标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派河截导污调蓄湖泵站扩容项目监理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BZ*****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BZ*****
2.5 建设地点:肥西县经开区
2.6 建设规模:对派河截导污调蓄湖泵站机电设施进行扩容,将泵站机电设施规模由现状15万吨/日扩容至50万吨/日,主要内容包括水泵、辅机设备、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等。(具体内容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约2771万元
2.8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8月,建设周期180日历天
2.9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暂定730日历天)。
2.10 招标范围:派河截导污调蓄湖泵站扩容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所有工程建设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外电、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等监理服务。
2.11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 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1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取得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
3.4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3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派河截导污调蓄湖泵站扩容项目监理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B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8月13日
派河截导污调蓄湖泵站扩容项目监理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禹顺水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6669号高速时代广场C3幢20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拾伍万陆仟元整(******.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73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
联系人: 钱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陶晓举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6日
0天2小时55分25秒
标签: 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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