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十五五”基本思路研究及规划纲要的成交结果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十五五”基本思路研究及规划纲要的成交结果公告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 | 123*****676******C |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20楼 | 97(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区“十五五”基本思路研究及规划纲要 服务范围:编制形成《苏州市吴江区“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苏州市吴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完成所有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
王红梅(组长)、胡艳伟、赵静静(采购人代表)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注: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本次成交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0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思薇、沈雪娟
电话:051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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