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第十四中学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服务采购项目1包中标结果公示

蚌埠第十四中学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服务采购项目1包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AHBBHSCG******

二、项目名称:蚌埠第十四中学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服务采购项目1包

三、中标信息

名称:安徽康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华晨嘉园1-3号农贸市场

中标费率:9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蚌埠第十四中学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服务采购项目一包

项目概况:蚌埠第十四中学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服务采购项目一包,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分批组织供货,一包采购品类为米面粮油包括大米、高筋面粉、食用油。

服务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遇学校搬迁,可自动获得新校区服务权,直至合同期满。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服务需求: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需求。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安徽省蚌埠第十四中学

地 址:高新区秦集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5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淮滨小区3#一层营业房5号

联系人:范工

电 话:186*****349 邮 箱:bbbjhszx@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品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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