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财政局对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珠海市金湾区财政局对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珠海市金湾区审计局公告了《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以及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对审计整改报告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推动整改,现将涉及我局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整改报告反映我单位问题12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9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3个。为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我局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按审计要求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截至公告日已整改问题12个。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4笔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2023年年初预算编制中已将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全部纳入预算收支,保证年初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关于“3家单位年底以拨代支市补专项资金”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是配合区经济发展局、区建管中心等资金主管部门持续加快资金拨付,形成实际支出;二是按规定统筹收回结余资金,用于我区民生“补短板”、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等重点领域支出。截至2024年7月,上述拨付到各镇的市补专项资金已全部形成实际支出或收回。

  (三)关于“36家预算单位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国库”、“部分单位实体账户存量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问题

  该两个问题均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已于2023年3月发出《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截至2023年6月,累计收回全区各单位上缴财政存量资金5,566万元,后续将进一步做好预算单位账户监控及存量资金管理工作,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实体账户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收回统筹资金,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关于“4家单位未及时清缴监管账户利息收入”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加强对专项债券资金账户的管理工作,已督促相关单位对结存利息进行清缴,由于涉及账户缴款手续费因素,实际上缴利息金额为1,025,364.08元。

  (五)关于“区农业农村水务局个别项目超范围支付专项债券资金36万元”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加强债券资金使用审核把关,督促项目代建单位退回超范围支付债券资金30万元,监理单位退回超范围支付债券资金6万元,并将退回的36万元用于支付专项债安排的项目。

  (六)关于“2个镇超范围使用区级乡村振兴资金”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平沙镇将区级乡村振兴建设经费置换为镇级资金,红旗镇已经退回超范围支付资金,我局将加强对各镇上报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查各镇规范使用区级乡村振兴建设经费。

  (七)关于“采购代理机构履职不到位,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把关不严”、“评标委员会未严格履行职责,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价仍通过符合性审查并中标”和“消防设备采购项目价格较同类市场价虚高”的问题

  该三个问题均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已向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信用考评扣分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进一步整改,并向我局报告整改情况。我局于2024年3月向各采购单位发出《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监督管理。

  (八)关于“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配合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按照《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到单位和个人的一卡通账户,保证受益对象及时收到政府补助资金。

  (九)关于“部分单位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区国资办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将应减免租金2.36万元退款至23户个体工商户。我局督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各镇国有企业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分别减免租金226.34万元、1011.78万元、1713.21万元,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768户。


珠海市金湾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收支审计 预算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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