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平和县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SDJS[GK]*******

二、合同名称: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三、项目编号:[******]SDJS[GK]*******

四、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和县医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路东端102号

联系方式:150*****619

供应商(乙方):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新吴区天安智慧城6

联系方式:189*****1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磁共振(除磁体外)整机全保3年 1(项) ¥975,000.00 ¥975,000.00 ①、磁共振(除磁体外)整机全保3年,均免费维修维护更换。 ②、包含部分:设备各种硬件、软件的维护维修,各种配件损坏更换,制冷机组的正常液氦消耗增补、水冷机组、精密空调等。 ③、不包含部分:磁体和其它第三方外围产品(除水冷机组、精密空调外)。 ④、开机率应该确保95%以上;按全年365天计算(即全年停机时间不能超过18天);停机时间每超一天,保修期顺延两个日历日。 ⑤、服务期间,每次增补液氦时必须超过70%以上,合同期满终止服务前设备的液氦必须增补到70%以上。 ⑥、正常设备维保、保养每年≥4次,并提供详细的保养报告单汇报维修保养结果;定期的维护保养服务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清洁保养、性能测试及校准、运行状态检查等。 ⑦、接到医院故障报修电话之时起,乙方资深工程师应≤1小时内响应,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⑧、接到报修电话后,如果电话交流无法解决,乙方必须派工程师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维修设备、尽早恢复设备正常运转。 ⑨、设备各种故障的配件更换需与原设备配件型号一致;不得使用替代产品。 ⑩、合同期间,如遇新院搬迁,可提前终止合同,按实际服务时间比例计算费用。

合同金额: 975,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5日至2027年08月14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平和县医院

2024年08月16日

标签: 医疗设备维修 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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