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项目-诸佛庵镇美丽宜居村庄工程

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项目-诸佛庵镇美丽宜居村庄工程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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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项目-诸佛庵镇美丽宜居村庄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Y111*****220*****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项目-诸佛庵镇美丽宜居村庄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沛河西路北侧

成交金额:玖拾柒万零肆佰柒拾陆元肆角贰分(¥******.4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项目-诸佛庵镇美丽宜居村庄工程

施工范围:本项目位于霍山县诸佛庵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总投资约116万元。

服务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许艳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8166)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庆玉、张自虎、王冠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诸佛庵镇、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诸佛庵镇迎驾大道西路10号(采购人)和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203室(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4-*******188*****226。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山县诸佛庵镇人民政府、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诸佛庵镇、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诸佛庵镇迎驾大道西路10号

联系电话:188*****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64-*******/151*****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64-*******/151*****622

霍山县诸佛庵镇人民政府

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

,霍山县

标签: 美丽宜居 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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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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