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电子合同签署与管理服务中标结果

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电子合同签署与管理服务中标结果

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电子合同签署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项目名称

二、招标文件

三、招标人

四、投标人

4.1、合格投标人

4.2、投标人的风险

4.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5.1、报名要求

5.2、报名/领取地址

5.3、报名/领取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说明

6.1、保证金递交

6.2、保证金退回

6.3、投标保证金指定账号信息

七、投标费用说明

八、投标

8.1、投标文件组成和签署

8.2、投标报价要求

8.3、投标文件的密封

8.4、投标文件的递交

8.5、投标错误和修正

九、开标

十、评标

十一、定标

十二、质疑

第二章 商务要求

一、项目安排

二、报价要求

三、其它

第三章 技术要求

一、电子合同签署与管理服务功能要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标准和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步骤

三、评标标准

三、无效投标条款

四、终止招投标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

二、投标声明函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五、尽职调查表

六、开标一览表

七、分项报价明细表

八、技术偏离说明

九、资质能力、信誉文件证明列表清单

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凭证

十二、项目联系人信息

十三、项目实施方案

十四、投标单位近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十五、其他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根据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业务发展,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书认证系统密码及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拟采购“电子合同签署与管理服务”。实现对远程签署电子合同进行身份认定、合同认定和电子签名验证报告,确保在司法实践中能被法院、仲裁等司法机构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纳,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电子合同签署与管理服务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招标人

招标人: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3号中国华商金融中心1号楼36层

联系人:吴辉

联系电话:028–********

邮箱:wu.hui @groupama-sdig.com

四、投标人

4.1、合格投标人

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且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招标书要求提供全部应标资料,按要求招标书要求的文件格式,装订顺序密封,按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准时出席评标会。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或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及装订密封,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未准时出席评标会,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4.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投标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4)非原厂的投标人,应提供厂商针对此项目的项目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所投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6)具有独立完成所承担项目的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投标人承诺对本次招标内容保密。

注:以上证明文件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按照5.1报名要求提供。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5.1、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应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报名。招标方在收到纸质资料核对无误后将邮件回复确认是否报名成功。由招标方确认无误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未经招标方明确邮件确认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私自缴纳投标保证金,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不退回。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4)有效期内的产品代理资质和原厂项目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5)有效期内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具有独立完成所承担项目的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投标人承诺对本次招标内容保密。

(7)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5.2、报名/领取地址

成都: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3号中国华商金融中心1号楼36层;联系人:吴辉;联系电话:028-********

5.3、报名/领取时间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投标保证金说明

6.1、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方的报名邮件确认后3日内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本招标书指定的账号。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已报名本项目。投标人与交款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致电本招标方联系人核对保证金是否有效并发送缴费凭证至联系人指定邮箱地址。

报名后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报名无效。

6.2、保证金退回

未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书未按时交付指定地点或开标前擅自撤回投标书的;

(2)开标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

(3)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的;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5)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相关责任的;

6.3、投标保证金指定账号信息

公司基本户信息如下:

账号:510*****836*********

户名: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

联行号:105*****0604

注: 要求只能通过转账方式收取。

七、投标费用说明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或用户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八、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实质性响应。

8.1、投标文件组成和签署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得分。

(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档一份并用U盘装载密封至投标文件中。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需要盖章位置均需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做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8.2、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投标人所报价格包含税金、运费、人工费、培训费等所有费用在内,不得另行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4)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本项目落地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整(超过限价废标处理)。

8.3、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标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信息。

(2)投标文件应装订、密封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如需要邮件,请确保包装结实,避免邮寄途中损坏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8.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招标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提交,投标文件需现场投递。

(1)投递至: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3号中国华商金融中心1号楼36层;联系人:吴辉;联系电话:028-********

注: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5、投标错误和修正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九、开标

(1)开标地点成都,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人可以视项目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4)开标过程应由评标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十、评标

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标准和废标条款”内容。

十一、定标

(1)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如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可以确定依次其后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不承诺最低价格中标。

十二、质疑

(1)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2)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第二章 商务要求一、项目安排

投标人将与招标方一起进行实施方案的细化确认,并经过商务谈判后签订合同。

本项目计划实施周期不超过2个月,项目中标人应与安盟财产保险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后,制定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开展工作。

二、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认真填写。

(2)“分项报价明细表”里需写明各类服务名称及价格。

(3)报价单上应列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

三、其它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三章 技术要求一、电子合同签署与管理服务功能要求

注:任何一项带★★★项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则废标。

本次采购需求包括下列产品和服务:

类型

技术指标

数量

单位

备注

电子合同签署服务

1.支持电子签名人专有电子签名。

90万


2.支持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支持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支持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5.支持提供可接入PC端、APP、网页、小程序等解决方案。

6.支持手写签名、短信挑战码签名。

7.支持模板管理功能,支持XML、WORD的模板嵌入功能。

8.提供统计查询功能。

★9.提供本地部署的电子签署系统,系统具备

★10.支持为电子合同有效性提供举证服务,提供《电子数据保全证书》样例证明。

★11.支持原厂商可信时间戳服务,提供时间戳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证明。

★12.支持被adobe官方阅读器adobe reader默认信任,提供adobe信任的证明截图。

身份核验服务

★1.支持H5、SDK或业务APP方式进行核验;

60万


★2.支持调用手机摄像头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获取身份证信息,包含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等;

★3.提供移动端活体核验页面,支持调用手机摄像完成人脸识别及活体检测(提供截图证明);

★4.支持通过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采集一张人像照片提交至公安部第一研究所CTID平台进行人像比对,由公安部系统进行核验;(提供原厂商与CTID平台的合作协议作为证明材料)


1.原厂技术服务支持;




1. 2.提供原厂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

4.对客户承若实时响应服务机制,如有故障产生,需要到现场服务,可承诺2小时内到场服务。

4.★★★可提供不少于总采购数量千分之一比例内的电子签名验证报告。

5.★★★须出具承诺函。投标方和原厂商共同作出承诺,承诺经电子签名后的电子合同被篡改后可被发现。招标方完全按照投标方和原厂商提供的电子签名方案签署电子合同后,该电子合同在司法活动中的法律效力因投标方和其原厂商技术问题导致电子合同的证据链缺失而未被认可,则招标方在该司法活动中应承担的一切不利后果应由投标方原厂商和投标方承担连带责任,如因电子合同的内容而未被司法采信,则与投标方原厂商和投标方无关。

注:

1.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所提供产品在合同签订前开展技术验证,如与招标书中要求不一致或与投标书中描述和承诺不一致,招标方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废除投标方中标资格。

2.中标方在合同签定后,如不能完整按照投标书中对项目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开展项目落地和售后事宜,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同时对已支付款项有权进行全额追回,并终止项目,对给招标方造成相关损失,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进行赔偿。


第四章 评标方法、标准和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

1.1本项目评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评标方法。

1.2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步骤2.1初步评审

2.1.1资格审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有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

(1) 投标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2.1.2符合性审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有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

(1)投标单位未对本项目整体投标,出现缺项、漏项的;

(2)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同一投标单位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5)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2.1.3技术评审: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有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

(1)没有详细的实施方案;

(2)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不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规定和要求;

(4)不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条件;

(5)附有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2.2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

2.2.1评标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应按下述原则: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5)对于或单价和合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招标将被拒绝。

说明:1、在评标办法中,所评审的价格均为通过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2、对于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出现不同增值税税率的报价,一律折算为不含税的价格进行比较。

2.3 详细评审

2.3.1评标小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查、评审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并写出书面审查和评审意见。评标小组各成员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

2.3.2评标小组依据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应按照评标办法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3.3 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投标报价得分仍相同的,则按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技术得分仍相同,则由全体评委无记名投票决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2.3.4 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的处理待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再行评定。

2.3.5 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2.3.6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招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三、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报价、 技术能力、实力资质 和 项目案例整体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人。

三、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3)投标人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投标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5)同一项目,制造商参与投标,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6)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7)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方预算;

(9)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10)投标人的交货期(或为:实施时间)、质量保证期及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1)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四、终止招投标

(1)因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造成该项目取消的,本次招标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招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2)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可废除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资格。

(3)废标条款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不满足第二章商务条款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指标不满足标书要求的;

(四)符合招标人认定的其他废标条件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按下列要求顺序装订,目录索引与投标书页码对应,填写实际投标项目。

一、封面

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XXXXXX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目 录

二、投标声明函

项目名称:

日期:

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_______________已仔细研究并了解(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内容陈述等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投标方)的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为我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____________(招标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方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利。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尽职调查表

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采购尽职调查表

鉴于贵公司/贵组织(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拟参加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盟公司)采购事项,为保证采购事项公平、公正,请贵公司填写以下事项,并加盖公章。本《采购尽职调查表》为采购投标(包括单一来源采购)的必要文件。如填写虚假信息,将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安盟公司采购黑名单,对于发现有舞弊或违法事项,将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贵公司如中标,本《采购尽职调查表》将作为与安盟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贵公司为政府机关、军队、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股东方关联公司不需要填写此表)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时间:

3.公司注册资金:

4.公司注册地址:

5.公司在采购项目实际使用或实施地的地市级行政区域内是否有经营机构(如有,请填写办公地址):

6.负责本次采购投标的联系人是否为公司正式员工,请填写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

7.公司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

8.公司是否具有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资质(资质指政府规定提供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包括已获奖励、认证等,如有请具体说明):

9.公司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指:持有公司50%以上股份,或对公司具有实际决定权):

10.投标的项目是否需要第三方授权(如是,请说明是否已取得第三方授权,需要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11.公司是否承诺,因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中存在未授权的事项(不包括安盟公司提供或附加的部分),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公司承担(如否,请说明理由):

12.公司近三年是否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如有,请具体说明): 13.公司近三年是否被列入制裁名单(如有,请具体说明):

14.公司近三年是否存在违规缴纳社保、偷漏税款的情况(如有,请具体说明):

15.公司近三年是否受到过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有,请具体说明):

16.公司近三年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登记的存续状态是否正常(如存在异常提示,请具体说明):

17.公司是否能够遵守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如否,请说明理由):

18.公司当期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如超过70%时,请简要说明原因,并分析是否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19.公司知悉本次采购招标的时间与途径:

20.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负责人、与采购项目有关的人员及上述人员其近亲属,是否与安盟公司高管、采购承办部门/机构的人员具有亲属、合作与合伙、或其他存在利益关联的关系(如有,请具体说明):

21.安盟公司高管、采购承办部门/机构的人员是否现在或曾经在公司任职,或与公司有过其他合作(如有,请具体说明):

22.公司相关人员是否与安盟公司高管、采购承办部门/机构的人员存在商务宴请、馈赠礼品礼金,变相旅游或其他给予利益的行为(如有,请具体说明):

23.公司近三年是否作为投标方投标过安盟公司采购项目(如有,请逐项说明):

24.公司近三年是否中标过安盟公司采购项目(包括单一来源采购,如有,请逐项说明):

公司盖章:

经办人签字: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六、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含税)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小写:



大写:人民币:

开具发票类型

税率为______%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备注(其它优惠条件和增值服务):

注:若含有多种税率,请注明各自金额比重,否则统一按低税率核算价格得分。

投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

(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


七、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数量

单价

备 注

电子签署服务





身份核验服务





合计





大写: 元

小写:¥ 元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此投标价(唱标)一览表,投标单位应将放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封面后第一页。

需包含:项目中所涉及产品功能模块、服务及各阶段所有费用明细


八、技术偏离说明

技术指标项

技术指标

是否满足

备注

电子合同签署服务

1.支持电子签名人专有电子签名。



2.支持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支持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支持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5.支持提供可接入PC端、APP、网页、小程序等解决方案。



6.支持手写签名、短信挑战码签名。



7.支持模板管理功能,支持XML、WORD的模板嵌入功能。



8.提供统计查询功能。



★9.提供本地部署的电子签署系统,系统具备《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



★10.支持为电子合同有效性提供举证服务,提供《电子数据保全证书》样例证明。



★11.支持原厂商可信时间戳服务,提供时间戳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证明。



★12.支持被adobe官方阅读器adobe reader默认信任,提供adobe信任的证明截图。



身份核验服务

1.支持H5、SDK或业务APP方式进行核验;



2.支持调用手机摄像头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获取身份证信息,包含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等;



★3.提供移动端活体核验页面,支持调用手机摄像完成人脸识别及活体检测(提供截图证明);



★4.支持通过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采集一张人像照片提交至公安部第一研究所CTID平台进行人像比对,由公安部系统进行核验;(提供原厂商与CTID平台的合作协议作为证明材料)



售后服务

1.原厂技术服务支持;(提供证明并加盖原厂公章)



2.提供原厂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



4.对客户承若实时响应服务机制,如有故障

产生,需要到现场服务,可承诺2小时内到场服务。



5.★★★可提供不少于总采购数量千分之一

比例内的电子签名验证报告。



6.★★★须出具承诺函。投标方和原厂商共

同作出承诺,承诺经电子签名后的电子合同被篡改后可被发现。招标方完全按照投标方和原厂商提供的电子签名方案签署电子合同后,该电子合同在司法活动中的法律效力因投标方和其原厂商技术问题导致电子合同的证据链缺失而未被认可,则招标方在该司法活动中应承担的一切不利后果应由投标方原厂商和投标方承担连带责任,如因电子合同的内容而未被司法采信,则与投标方原厂商和投标方无关。



偏离表总结:

带★项共有XX项满足,XX项不满足;

带★★★项共有XX项满足,XX项不满足;

非★项共有XX项满足,XX项不满足。

九、资质能力、信誉文件证明列表清单

(有则需要提供,无可不提供。)

(1)投标方或原厂商持有的CMMI3及以上证书

(2)投标方或原厂商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所投产品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证书

(4)所投产品具有原厂商自有专利

(5)投标方或原厂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

(6)其它证书

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十一、投标保证金凭证十二、项目联系人信息

包括姓名、地址、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定)

十三、项目实施方案

(包括履行合同的时间计划、提交资料、人员资质、技术方案及安排等)

十四、投标单位近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首页和能证明案例项目与本项目相关性的材料)

十五、其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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