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省管产业2024年7月第一次服务类联合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附件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省管产业2024年7月第一次服务类联合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附件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省管产业2024年7月第一次服务类联合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水供电分公司授权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编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中标服务商 |
046D07F01 | FW-1 | 1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046D07F01 | FW-2 | 1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 保证金退还:
以银行汇款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本中标结果公布后开始退还至原服务商汇款账户。保函及保证金保险不涉及清退事宜。
中标的服务商应在本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5日内将代理服务费汇至代理机构指定帐户,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底单(或汇款成功的截图)发送至sqcg_xa@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写明“单位全称+汇款底单”。我公司收到服务费后将统一开具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服务商注册电子商务平台邮箱中,如需专票请将专票信息及邮寄地址发送至sqcg_xa@163.com邮箱。
代理服务费金额及汇款账户会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中标服务商的邮箱中,如未收到,请主动联系代理机构177*****320。
逾期未缴纳代理服务费的,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由此对投标人后续投标过程产生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服务商汇款时备注或摘要须注明“国网衡水供电公司7月联合招标服务费”。
3.中标通知书发放
本批次中标通知书统一为电子版形式直接发送至中标人注册电子商务平台所留邮箱中,请各中标服务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务必回复“司已收到中标通知书”,如未回复,我公司将默认为已收到。
4.中标单位的纸质应答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8月23日前邮寄至代理单位(邮寄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保健胡同盛祥小区3号楼,收件人:轩工,电话:177*****320)。
招标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