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人民法院采购物业服务结果公告
新民市人民法院采购物业服务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人民法院采购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人民法院采购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金安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河经济区(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52号)
中标(成交)金额:2,229,292.2(元)
评审总得分:90.6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人民法院采购物业服务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人民法院采购物业服务(C********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一)供电检查维护;(二)装饰、建筑物检查维护;(三)设备设施维护及管理;(四)卫生保洁、垃圾分类、绿化管理;(五)秩序维护服务,区域内24小时消防监控;(六)会议保障服务;(七)餐饮保障服务(约 210 人就餐);(八)车辆驾驶服务;(九)档案、资料管理;(十)保密管理要求;(十一)其他职责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3 年。(本项目服务期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履约考核结果确定合同续签或终止,合同最多续签二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嘉宾、薛立、李广霞、梁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人民法院采购物业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民市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新民市辽河大街1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河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JH24-******-*****新民市人民法院采购物业服务(服务公开招标)7.22.doc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人民法院采购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金安物业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jpg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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