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建园区绿色制造体系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建园区绿色制造体系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宁波亿衡碳科技有限公司 | ********MACM66NA6C | 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2号A812室(甬保商务秘书公司托管U172号) | 89.80分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建园区绿色制造体系项目。 服务范围:供应商就创建园区绿色制造体系开展各项服务并提交目标成果。 服务要求:根据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发展绿色制造体系项目内容要求,成立工作小组,确保服务工作的高质量和提交目标成果的准确性、可靠性。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210天内,供应商应当完成服务范围内的约定工作并提交编制完成的目标成果,其中:《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省级绿色园区申报书》的成果应当在2024年8月25日前完成南通市崇川区工信局申报提交;《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国家级绿色园区申报书》的成果,应当在2024年8月25日前完成南通市崇川区工信局申报提交。注:如申报递交时间有调整,供应商应无条件满足新的申报要求。 服务标准:供应商要充分了解需求服务标的现状,熟悉国家和地方相关经济产业政策,充分听取调研园区及企业相关部门方面的意见;供应商应严格遵循服务范围内各个环节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信息数据材料搜集等工作;供应商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服务内容内约定的各项工作和提交编制完成的目标成果。 |
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中标价为基准,乘以代理收费费率1.0%,经计算后一次性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0.77万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健秋
电话:188*****798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
|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