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开化工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经开化工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Y-WH-********
二、项目名称:芜湖经开化工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号三层。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经开化工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项目实施范围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服务要求:在收集工作区总体布局、建设现状及未来规划发展情况及整理分析区域地质成果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按规范要求对工作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编制《芜湖经开化工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服务时间:90日历天。 服务标准:按规范要求对工作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编制《芜湖经开化工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国梁、张辉、杨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不满3000元按3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投标人业绩:
1.皖南地区7条支线地质灾害专业调查与评价服务;
2.繁华大道(将军岭路-杭埠河大道)地质灾害评估项目。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银湖北路绿庄大厦504室。联系电话:177*****87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芜湖市华山路39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经开区银湖北路绿庄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139*****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珺
电话:139*****81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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