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徽商银行关于宜城分行驾驶员外包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城分行委托,对徽商银
行关于宜城分行驾驶员外包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宣城分行驾驶员外包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N2024-35-5819
招标(保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5日
开标(保购)日期:2024年08月15日
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捌拾玖万叁仟元整(小写:¥893,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正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捌拾捌万玖仟肆佰肆拾元整(小写:¥889,44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犇牛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捌拾柒万玖仟元整(小写:¥879,000.00)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
地址:安徽省宜城市宣州区梅园路10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微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方凿
联系电话:0551-63799361/15255163136
公示期: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
12: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4楼411室
联系电话:0551-62220155、0551-6222015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本公
示同时在徽商银行官网及招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金般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
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月16日
冠
110139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