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推介会策划与实施二次项目招标结果公示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推介会策划与实施二次项目招标结果公示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推介会策划与实施(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的招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产品推介会策划与实施(二次)
招标编号:XCYJ2024-019
采购人: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产品推介会策划与实施。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发布日期:2024年7月19日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ndzzbtb.fgw.henan.gov.cn/)、和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网。
四、开评标信息
1、开标日期:2024年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许昌市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1楼1119室。
3、评委组成人员:冯晓丽、王治平(评标主任)、柳晓、刘红皋、孟晓艳(招标人代表)。
4、招标人监督:杨晨辉、吴琼。
5、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6、评标情况
(1)资格性审查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参加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有4家,通过4家。
(2)符合性审查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参加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有4家,通过2家。
其中,许昌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名称为河南唛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符合性审查“其他符合性评审因素”项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河南唛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许昌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存在由同一人制作的情况,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符合性审查“其他符合性评审因素”项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3)评委质疑及相关结论:无。
(4)无效投标情况:许昌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河南唛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为无效投标。
(5)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相关文件规定,重新招标时,有效投标人为两家,评标委员会认为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标。
五、评标结论
名次 | 单位名称(全称) | 投标总报价(单价报价合计)(含税)(元) | 税率 | 服务期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第一名 | 《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 | 6% | 自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 19.04 | 63.44 | |
第二名 | 许昌美盛广告有限公司 | 6% | 自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 20 | 36.2 |
六、中标结果
经招标人确认,
第一中标候选人《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为拟中标单位;
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706号;
联系人:林婧涵;联系电话:0374-*******;
拟中标单价合计:*****.00元;拟中标单价清单见附表。
专项资格/资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项资格要求:无;
投标文件填报有效业绩:满足条件的类似项目业绩6份。
第二中标候选人许昌美盛广告有限公司为备选中标单位,投标单价报价合计:*****.00元。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
(1)名称: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许昌市永昌路6号
(3)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周先生
(4)电话:0374-*******
(5)电子邮箱:zwp0394@xcyj.com
(6)邮编:******
2、招标代理机构:
(1)名 称: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地 址:许昌市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1楼1117室
(3)联系人:靳女士
(4)电 话:155*****573
(5)电子邮箱:xcgdzfcg@126.com
(6)邮 编:******
八、公示期: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2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询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询问函将不予受理。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标签: 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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