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河南双丰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区超市综合商品供应服务项目中标候
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749033)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8 月 1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河南双丰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区超市综合商品供应服务项目一标
段:饮料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河南贝晋商贸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平顶山市亿欧商贸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平顶山弘之鼎商贸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贝晋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亿欧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弘之鼎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贝晋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亿欧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弘之鼎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贝晋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亿欧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弘之鼎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标段(包)[002]河南双丰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区超市综合商品供应服务项目二标
段:食品及日用品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平顶山市双联商贸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平顶山市双佳泉商贸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平顶山市汇一商贸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双联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双佳泉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汇一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双联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双佳泉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汇一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双联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双佳泉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汇一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
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营业执
照(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
明一并现场提交(其他形式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
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联系电话:19069675535、0371-60110677。
三、其他
河南双丰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区超市综合商品供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为
M4101000065000749033)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开标、评标后,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
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一标段:饮料采购:
条款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 河南贝晋商贸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亿欧商贸有限公司 平顶山弘之鼎商贸有限公
司
投标费率 98.60% 99.40% 98.80%
招标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 收到甲方订单后 5 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收到甲方订单后 5 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收到甲方订单后 5 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保证所提供货品无假冒过期或临期情况 达到国家相关行
业标准,保证所提供货品无假冒过期或临期情况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保证所提供货品
无假冒过期或临期情况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二标段:食品及日用品采购:
条款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 平顶山市双联商贸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双佳泉商贸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汇一商贸
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 98.30% 98.90% 98.50%
招标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 收到甲方订单后 5 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收到甲方订单后 5 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收到甲方订单后 5 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保证所提供货品无假冒过期或临期情况 达到国家相关行
业标准,保证所提供货品无假冒过期或临期情况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保证所提供货品
无假冒过期或临期情况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1.1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无此项内容。
1.2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3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标段编号 资格能力条件
1
M4101000065000749033001
M4101000065000749033002 3.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供采购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一年,年度累计供货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的类似(供货范围中饮料、食品及日用品至少包含一项)供货业绩或年度累计供货金额
不低于 300 万元的银行流水。(提供业绩合同或提供一年内不少于 300 万元的银行流水;时
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流水时间为准)注: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以上业绩可以重复使
用。
3.3 货源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两个产品的厂家进货证明。(证
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协议书、合同、银行流水等形式)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
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书,格式自拟);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
息、股东信息);
3.4.3 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
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一标段:饮料采购:
序号 标段编号 单位名称 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1 M4101000065000749033001 河南贝晋商贸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M4101000065000749033001 平顶山市亿欧商贸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M4101000065000749033001 平顶山弘之鼎商贸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标段:食品及日用品采购:
序号 标段编号 单位名称 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1 M4101000065000749033002 平顶山市双联商贸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M4101000065000749033002 平顶山市双佳泉商贸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M4101000065000749033002 平顶山市汇一商贸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四、报价修正
无此项内容
五、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排名情况
一标段:饮料采购:
序号 单位名称 报价得分 总得分
1 河南贝晋商贸有限公司 45.48 88.38
2 平顶山市亿欧商贸有限公司 44.67 72.77
3 平顶山弘之鼎商贸有限公司 45.28 67.58
4 郑州市华蜀商贸有限公司 44.57 66.77
二标段:食品及日用品采购:
序号 单位名称 报价得分 总得分
1 平顶山市双联商贸有限公司 45.51 87.41
2 平顶山市双佳泉商贸有限公司 44.90 75.80
3 平顶山市汇一商贸有限公司 45.30 70.10
4 郑州市华蜀商贸有限公司 44.29 69.29
六、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3 日。
七、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此项内容
公示发布媒介: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原招采网)》网站上发布。
各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出质疑(加
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
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
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查
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一并
现场提交(其他形式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
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联系电话:19069675535、0371-60110677。
河南双丰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6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双丰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双丰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南高速叶县收费站南 100 米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50938551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福禄路 108 号商会大厦 11 楼 1101
联 系 人: 张镇、翟梦娟、闫小雪、郭鑫梦
电 话: 0371-60110677
电子邮件: guoxinzhaobiao66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