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西南年气田水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研究项目二次
塔西南年气田水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研究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西南2024-2025年气田水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研究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4-XJT15-FW133-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项目概况: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所属气田采出水处置方式为重力沉降+除油+回注,随着气田快速开发上产,采出水量大幅提升,存在污染物浓度高、处理成本高、回注逐步受限等问题,需要探索无害化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的解决方案,验证水质微处理-电解制氢-浓缩提锂技术路线,确保采出水能够及时采出、达标外排、资源再利用。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4 招标范围:
(1)对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大北气田、和田河气田采出水进行实验室研究,包括气田采出水参数测定、水微处理工艺研究、长时膜耐受性实验、补水实验、长时电解制氢实验和水质边界界定研究等。
(2)研究后选取其中1种水质条件最不利于制氢的气田采出水,在甲方提供的试验场地开展连续30天电解制氢示范,氢气纯度达到99.9%及以上。
(3)对电解制氢余水中锂离子含量进行分析,提出是否具备提锂价值的结论。若具备工业提锂价值,则在实验室少量提取碳酸锂作为产品交付。
(4)完成采出水电解制氢1篇核心期刊论文发布和1项相关专利。
2. 项目要求
2.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2 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大北气田、和田地区墨玉县和田河气田。
2.3 服务质量或服务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不接受自然人投标,提供以上材料的扫描件。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具备非纯水直接电解制氢从业经验(包括但不限于海水、油气田采出水、卤水)或承担1个(含)以上油气田采出水直接制氢相关项目的研究经验。
研究团队成员不少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及工作经验);
(2)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
(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设备要求:
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气田采出水水质处理设备、碱性电解槽、多参数测试仪、多参数水质测定仪、台式色度仪、便携式电化学分析仪、台式浊度仪、紫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电导率仪、离子浓度检测仪。提供实验室设备清单、照片(以盖章为准)。
〇类似项目业绩:/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HSE作业计划书。
(2)投标人QHSE承诺。
●企业信誉: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其它: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否决投标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报名与购买:
(1)项目报名: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使用投标注册账号及口令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附后),选择拟参加的项目、进行在线报名。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后方可登录。具体操作见网站“投标人用户手册”。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2)自助缴费: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及口令,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选中拟投标的项目、完成在线缴费,具体操作见网站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
提示: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绑定的电子钱包支付费用,购买前请核实电子钱包余额不少于文件售价(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绑定,可实现资金在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之间相互转账)。
(3)文件获取:投标人成功缴费后,再次登录并进入“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已缴费的项目,点击订单中“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 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表示招标文件工本费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注册的基本信息所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服务费发票联系人:任女士,电话:0996-*******。
(2)修改注册基本信息中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正常工作日夏季上午9:30-13: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 16:00-19: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方式:本项目只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载(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30。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逾期递交(上载)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将在相同媒介发布。
7. 开 标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可根据开标时间准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仪式,本项目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 开标异议:投标人若有开标异议,须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本项目为二次招标项目。
8. 其 他
8.1 电子交易平台操作:
(1)注册登录: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2)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
特别提示:有效的操作及必要的工具和插件是保证成功投标的前提。
8.2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咨询。
(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转“电子交易平台”。
(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QQ账号**********
8.3 服务费缴纳: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收取标准及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费率差额累进制计算),在收到缴费通知单3日内完成服务费缴纳,并将缴费凭证上传至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BA系统),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款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人:魏子博
电 话: 0996-*******
电子邮箱:czwzb@cnpc.com.cn
标签: 理、资源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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