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中标结果
娄星区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中标结果
娄星区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农村局(甲方)
投标人(全称):湖南隆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娄星区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娄星财采计[2024]0026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娄星区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采取试点先行与典型推广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规范使用地膜产品,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健全高效回收利用体系,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逐步解决传统地膜回收难、替代成本高的问题。
(4)是否分包: 否。
(5)项目负责人:何达。
(6)联系电话: 151*****252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
大写:伍拾捌万伍仟壹佰捌拾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 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分期付款:(一)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二)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3.其他材料;4.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一个月内支付50%货款,项目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全部货款。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 8月20日,完成日期:2024年 11月20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娄星区
(3)方式:签订合同后30天内送货到位。中标人完成供货后须进行合格验收,中标人承担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4)履约担保:中标金额的5%。
(5)质量保证金: /。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农村局。
(2)验收方式: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验收。
(3)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地膜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类别、标称厚度、宽度、参考长度、净质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称、生产厂地址、执行标准、检验员印章。产品合格证上应在明显的位置标有“使用后请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的字样。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8-20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份,采购人执 贰份,投标人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8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 娄星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农村局 乙方:(公章)湖南隆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广亭 法定代表人:何达
委托代理人:李初锋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136*****601 电 话: 151*****252
传 真: / 传 真: /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
账 号:8100 0044 8034 0000 01
标签: 地膜科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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