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春规划路周边交通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万春规划路周边交通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ZB-TX-FW*******
二、项目名称:万春规划路周边交通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辽坤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新街白茆镇文化站二楼众创基地208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万春规划路周边交通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万春规划路周边交通工程提升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标线施工、标识标牌混凝土基础施工等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玉玲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6221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鲍仕福 吕钢 陈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
收费金额: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成交供应商业绩:
(1)合同名称:尖山路厂区东侧/北侧增设人行道划线及标识项目;
(2)合同名称:厂区内部道路标识标线工程;
3.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91*****438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鸠江区清水街道办事处万春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万春社区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泰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柏庄财富广场1#办公楼4楼
联系方式:191*****4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丁荣
电话:191*****438
4.质疑联系方式:191*****438
5.投诉联系方式: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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