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实验幼儿园江渚园九洲·江渚配套幼儿园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成交公告

绵阳市实验幼儿园江渚园九洲·江渚配套幼儿园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绵阳市实验幼儿园江渚园(九洲·江渚配套幼儿园)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绵阳市实验幼儿园
行政区域 涪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15: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冷亚坤 刘升阳 唐波(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雷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73*****657
采购单位 绵阳市实验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绵阳市涪城区一环路南段2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冒老师 0816-*******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绵阳市科创区科技路80号愿望集团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雷先生 173*****657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木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pdf
附件2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pdf
附件3 绵阳市实验幼儿园江渚园九洲·江渚配套幼儿园)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最终稿).pdf

一、项目编号:SCZX磋(2024)8-2号(招标文件编号:SCZX磋(2024)8-2号)

二、项目名称:绵阳市实验幼儿园江渚园(九洲·江渚配套幼儿园)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木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通惠门路3号2栋1楼8号

中标(成交)金额:1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木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绵阳市实验幼儿园江渚园(九洲·江渚配套幼儿园)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本项目为绵阳市实验幼儿园江渚园(九洲·江渚配套幼儿园)改造项目,位于绵阳市涪城区御营东街9号,计划对2450平方米校舍、约260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进行改造。对本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1、严格执行有关设计强制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对工程设计质量负责。
2、设计质量控制
(1)严格按项目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对设计文件和图纸中的错误或遗漏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2)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有关结构设计或制定施工方案要充分考虑当前国内的工艺水平和能力、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要对方案的实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提出工艺、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要求;
(3)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国家已有规定的,可合理选用编制成册,作为成果文件正式提交;
(4)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应商。
(5)应积极利用设计审核和咨询意见进行设计优化,最大限度地提高设计质量。
3、及时提供有效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物料准备需要和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和图纸;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供图计划,并按计划按时交付施工图纸;
(3)按规定格式和时间要求上交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和施工图蓝图;
(4)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最新版本编号以保证设计文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当修改设计文件时,要更改版本编号,同时将修改情况书面通知施工、咨询、监理和建设单位,并及时收回作废版本的文件。杜绝作废版本的设计文件在施工现场留用。
4、设计投资控制
(1)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以初步设计批复的投资额为限额,确保工程概算不超过工程可行性研究的金额、预算不超过概算。
(2)积极开展施工图优化设计工作,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资。
2.5、负责全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在全面完成受托工作后,应及时整理项目工作底稿、取证记录、会议纪要、往来联系函等资料,根据资料存档要求配合使用单位做好归档工作,确保资料的收集完整、整理规范、归档及时、保管安全。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完成 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达到合格标准。设计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或有关部委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
2.成果要求:本次项目的所有成果资料,需要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所提供的成果资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电子文件中文字为 doc 格式,电子文件(U盘) 2 套,电子文件(光盘)2套,纸质文件各5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冷亚坤 刘升阳 唐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计改发(2011)534号文件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收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绵阳市实验幼儿园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一环路南段244号        

联系方式:冒老师 0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区科技路80号愿望集团5楼            

联系方式:雷先生 173*****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先生

电 话:  173*****6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配套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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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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