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文化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宿松县文化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7FSCG24D01G0102 FS340*****240040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文化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包)(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万年埠街道云谷路1718号

中标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9.6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安全门

品牌:感创

规格型号:R2000-H

数量:18片

单价:8840元

名称:图书自助借还书机

品牌:感创

规格型号:ZT2000-H

数量:4台

单价:*****

名称:室内全彩屏

品牌:强力巨彩

规格型号:室内 Q1.8H

数量:3项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兵丁德全 杨扬许歆潘朝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金额为:*****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孚玉路广电大厦

联系方式:段先生132*****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松中安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幢14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周先生153*****789135*****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132 0556 66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标情况一览表

3.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4.得分业绩及材料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中心 文化馆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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