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尉氏县城区道路绿化和行道树提升工程项目第三标段-定标候选人公示
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尉氏县城区道路绿化和行道树提升工程项目第三标段-定标候选人公示
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尉氏县城区道路绿化和行道树提升工程项目-第三标段
定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尉氏县城区道路绿化和行道树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8月19日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定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尉氏县城区道路绿化和行道树提升工程项目
1.2项目编号:JSGCGK-2024-024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投资金额:********.28元
1.5建设地点:尉氏县
1.6项目概况:对滨河东路(尉州大道-北三环)、人民路东段(建设路-西三干渠桥)铺设地埋灌溉系统、铺设草皮、更换花侧石、行道树更新等。文化路西段(西关中路-西康沟河)铺设地埋灌溉系统、铺设草皮、更换花侧石等。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招标范围:第三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划分情况: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第三标段:尉氏县文化路西段(西关中路-西康沟河)绿化带改造提升工程;
2.2工程质量:合格;
2.3质保期:1年;
2.4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公告4.5.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4计划工期::第三标段:60日历天;
2.5招标控制总价:第三标段:*******.65元;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
四、评标情况:
4.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本项目排序不分先后)
第三标段:尉氏县文化路西段(西关中路-西康沟河)绿化带改造提升工程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质量要求 | 工期 |
1 | 河南鸿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34元 | 王永强 | 合格 | 60日历天 |
2 | 河南道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5元 | 韩庆贺 | 合格 | 60日历天 |
3 | 河南千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64元 | 关丽娜 | 合格 | 60日历天 |
4.2定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第三标段:尉氏县文化路西段(西关中路-西康沟河)绿化带改造提升工程
定标候选人全称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称 |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河南鸿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王永强 | 助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技术负责人 | 闫勇前 | 工程师 |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 C029*****900043 | |
施工员 | 韩利祥 | 助工 | 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 ||
质量员 | 王俊才 | 助工 | 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 ||
安全员 | 何彦玲 | 助工 | 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 ||
资料员 | 司马小艺 | 助工 | 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 ||
材料员 | 何青霞 | 助工 | 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 ||
预算员 | 高敬程 | 助工 | 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 ||
河南道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韩庆贺 | / | 注册建造师证 | |
技术负责人 | 朱柏林 | 工程师 | 工程师证 | C****0958074200000594 | |
施工员 | 孙振 | / | 岗位证 | 0412410400025000029 | |
质量员 | 赵鱼 | / | 岗位证 | 0412410900025000025 | |
材料员 | 高欣悦 | / | 岗位证 | 041*****00003000190 | |
资料员 | 孙鹤 | / | 岗位证 | 0411611494116002461 | |
安全员 | 明冰冰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豫建安C3(2023)1142874 | |
河南千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关丽娜 | / | 注册建造师证 | 豫241****97425 |
技术负责人 | 许亚飞 | 高级工程师 | 职称证 | B02180900036 | |
施工员 | 姬永庆 | / | 岗位证 | 0411710494117001571 | |
质量员 | 冯凯 | / | 岗位证 | 0411710994117001432 | |
安全员 | 杨琳芳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豫建安C3(2023)1147389 | |
资料员 | 黄永明 | / | 岗位证 | 0411711494117003083 | |
造价员 | 王志聪 | / | 岗位证 | 建[造]11214100003090 |
4.3定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第三标段:尉氏县文化路西段(西关中路-西康沟河)绿化带改造提升工程
中标候选人全称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全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河南鸿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雨污水提升改造工程 | 尉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2019年2月03日 | 4455000.00元 |
志祥路大营段项目 | 尉氏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 ****年12月2日 | 3224000.00元 | |
河南道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兴降县2022-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灵山镇梨树沟村 | 兴隆县乡村振兴局 | 2022年9月19日 | 5439989.28元 |
荣阳市宜居生态城(四库一河)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二标段 | 荥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7日 | 4705349.91元 | |
河南千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开封市鼓楼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开封市鼓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4.15 | 54000000.00元(最终以评审的工程结算价的99.62%进行结算) |
开封沿黄流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开封开财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9.30 | 5738809.47元 |
4.4定标候选人项目经理(负责人)业绩:无此项要求
4.5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5.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第三标段: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5.财务要求:①.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②.投标人近三年度(****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 ②企业行受贿查询: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受贿犯罪查询证明(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存在行受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 ③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每个潜在投标人只能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
4.5.2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第三标段:尉氏县文化路西段(西关中路-西康沟河)绿化带改造提升工程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全称 | 响应情况 |
1 | 河南鸿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河南道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河南千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4.6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
第三标段:河南清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4.7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无
4.8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无
4.9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此项内容
六、公示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八、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尉氏县人民中路与西大街交叉路口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7129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塔南路569号-4付03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028657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2712688,0371-2799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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