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农垦潘村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安徽农垦潘村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安徽农垦潘村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4AT500*****118
二、项目名称:2024年安徽农垦潘村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5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需求:2024年安徽农垦潘村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最终监理范围以谈判文件、补疑、采购人指令等为准。
工程项目计划施工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1日。
监理服务期限:自采购人发出监理通知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8月20日14时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对评审结果的异议(质疑):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对应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递交异议(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响应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509室,联系电话:0551-********。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安徽省农垦集团潘村湖农场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明光市潘村北
联 系 人:许磊
电 话:0550-*******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9室
联 系 人:曹晨晨、刘志伟
邮箱:cccao@ahbidding.com
2024年8月20日
标签: 湖农场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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