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新建磨轮返修处和叉车维修处等3个预中标结果
福耀玻璃新建磨轮返修处和叉车维修处等3个预中标结果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
渝环(两江)字〔2016〕90号
我局即日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94 | 项目名称 | 新建磨轮返修处和叉车维修处 |
建设单位 | 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重庆北部新区翠宁路1号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重庆市沙坪坝区环境监测站 | |
公示期 | 2016年8月29日——2016年9月2日 | |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现厂区内新增1处磨轮返修处,主要进行磨轮外轮廓整修成型,年维修量为1.95万片;新增2处工程维修车间,主要对生产线设备进行简单维修;新增1处叉车维修处,年维修量为0.18万台;新增1处铁箱维修处;新增1处机加工维修处;新增柴油叉车加油点1处,储油灌3m3,年油品周转量约为166.1m3。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均依托企业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磨轮返修废气收集后经企业现有1#印刷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现有1#印刷废气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企业1#、2#印刷废气排气筒总VOCs应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相应标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油气回收系统、通气放散系统,确保非甲烷总烃的厂界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加强维修处通风,确保颗粒物的厂界浓度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0/418 -2012)表7标准。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新增污水经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唐家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治理。 优化高噪声设备的布局,完善噪声防治方案,选取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重点防治,综合采取减震、隔噪、吸声等措施,确保南、西和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 本项目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机油、磨削废液、油罐废渣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存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暂存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危险废物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轮胎、铁条、废零部件、废磨轮等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95 | 项目名称 | 首金美利山六期工程(8.9#楼及C区车库) |
建设单位 | 重庆首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重庆北部新区高新园人和组团L标准分区3号地块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6年8月29日——2016年9月2日 | |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层住宅、车库及配套设施。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餐饮油烟经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生活污水市政管网接入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设伸顶通气立管,并定期维护清掏,保证处理效果。 (三)噪声治理。 优化住房功能布局,采取双层中空玻璃,声屏障、强化高大乔灌绿化等综合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住户影响;合理设置才有发电机、风机、水泵和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避免对住户造成影响。 (四)固废治理。 合理布置临时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袋装后集中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96 | 项目名称 | 鱼复新厂区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重庆平洋工贸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鱼复工业园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监测站 | |
公示期 | 2016年8月29日—2016年9月2日 | |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占地面积84196.86m2;建筑面积为58787.81m2,拟建项目拟分两期建设,共新建2栋生产联合厂房,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2栋生产联合厂房共布设各种型号的液压机和机械压力机共29台,年产立柱内板加强板总成100万件、前罩撑条总成50万件、汽车中门连接板50万件。该项目总投资5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6万元。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食堂油烟经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焊接烟尘经收集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表7主城区无组织标准后屋顶排放;喷油房油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三)噪声治理。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综合采取减震、吸声、隔声、消声等措施,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 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存贮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暂存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危废转运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电子邮箱:cqhbljfj@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7楼
邮编:40112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6年8月29日
附件:验收监测表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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