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勘探年度钻井取心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塔里木油田勘探年度钻井取心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塔里木油田勘探2024-2026年度取心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4-XJT18-FK15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公司勘探事业部所属作业井的需要钻井取心技术服务.要求乙方提供取心钻头、特殊取心工具及辅助配件,到甲方指定的井进行取心技术服务。按照甲方指定层段进行取心作业,负责取心技术措施现场实施。
2.2 招标范围:
塔里木油田公司勘探事业部所属作业井的钻井取心技术服务。
2.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塔里木油田勘探事业部所辖井。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单井次驻井进行取心作业人员配置:主岗、副岗各1名。应具备钻井现场6000米及以上取心作业工作经验;②作业人员必须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井控证不含硫化氢证的需提供硫化氢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对应人员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人员清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工作业绩)。(2)井控证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3)提供投标人为以上全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缴费期限:2024年1月-2024年6月。
3.3设备要求:
具备不少于5支不同尺寸的取心钻头,5套特殊取心工具及辅助配件。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设备清单。(2)提供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进口自有设备,提供海关货物报关单)或者租赁设备(技术服务)的完整租赁合同的扫描件。
3.4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井深6000米及以上,且收获率均达到90%以上的钻井取心技术服务的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完整服务合同、经业主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施工日期、井号、井深及取心进尺、收获率扫描件;(2)对应业绩的结算单或发票的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8月21日08:00至2024年08月27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零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一次招标失败后需进行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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