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65%作为投标报价// | / | 90.02 |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78%作为投标报价 // | / | 90.83 |
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68%作为投标报价 // | / | 92.21 |
中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下浮20.2%作为投标报价// | / | 89.30 |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78%作为投标报价 // | / | 80.13 |
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下浮32%作为投标报价// | / | 91.89 |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79%作为投标报价 // | / | 90.70 |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67%作为投标报价 // | / | 91.61 |
广州城建开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 68 %作为投标报价 // | / | 88.83 |
三信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下浮25.5 %作为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修改了招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内容,且在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处仅加盖了法定代表人印章 | 投标文件修改了招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内容,且在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处仅加盖了法定代表人印章 | / |
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 79 %作为投标报价 /投标人提供的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有“保留意见”,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以来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无亏损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不符 | 投标人提供的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有“保留意见”,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以来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无亏损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不符 | / |
四川天府兴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 下浮20.6 %作为投标报价// | / | 89.54 |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66%作为投标报价 // | / | 91.59 |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下浮21.4%作为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关信息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关信息 | / |
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 下浮21.2%作为投标报价 // | / | 89.73 |
四川兴投城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下浮20.9%作为投标报价 // | / | 77.75 |
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下浮20.5%作为投标报价 // | / | 88.76 |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下浮29%,即《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71%作为投标报价 // | / | 93.12 |
四川佳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下浮25.5 %作为投标报价 // | / | 91.79 |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 72 %作为投标报价 // | / | 93.53 |
四川国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 77%作为投标报价 // | / | 88.01 |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下浮25%作为投标报价 // | / | 93.83 |
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费率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的下浮21 %作为投标报价 // | / | 79.94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联系电话:/ |
行业主管部门:/ | 联系电话:/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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