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河西街中段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项目合同
舒兰市河西街中段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项目合同
发包人(全称): 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人(全称): 吉林巨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舒兰市河西街中段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项目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舒兰市河西街中段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项目
2. 工程地点: 舒兰市实验中学东侧(河西街:实验路至学府二路)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舒发改审批字[2024]63号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工程内容:道路新建长度 254.948m、与实验路接引64.358m、与河西街A段接引78.053m,车行道:宽度为 7m、面积3499.39平方米、人行道:宽度为 2m×2侧、面积1422.54平方米,边界石安砌:1303.46米,D300-D500雨排砼管道铺设467.60 米,砖砌围墙:27.15立方米,移植糖槭30株,高低臂路灯9套,交通标志牌17个,交通标线192.55平方米。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 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及招标清单所含所有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8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92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叁万叁仟捌佰壹拾伍元五角肆分(¥:*******.54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陆万柒仟零叁拾肆元肆角玖分 (¥:*****.49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承包人项目经理: 宫 野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 图纸;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并盖章。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中心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伍 份,承包人执 叁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112*****031******E 组织机构代码:********MA15BMLA9M
地 址: 舒兰市舒兰大街 5509 号 地 址:舒兰市凤凰城AB号楼010-011门市
法定代表人: 程普亮 法定代表人: 杨帆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0432-******** 电 话 : 0432-********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slsjgzx@163.com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政务大厅分理处 舒兰市支行
账 号: 072*****400000*****056 账 号 : 072*****040******
经办人(章) (公章)
年 月 日
标签: 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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