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1000吨/年POE中试装置工艺包开发与编制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煤业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1000吨/年POE中试装置工艺包开发与编制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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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煤业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1000吨/年POE中试装置工艺包开发与编制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宁夏煤业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1000吨/年POE中试装置工艺包开发与编制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鑫美格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28.****** 32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胡毅、高级工程师、专业:工艺系统、证书编号:S201*****085 张毅、高级工程师、专业:石油化工,证书编号:130*****0024
业绩 1、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α-烯烃综合利用高端新材料产业园项目90万吨/年聚乙烯装置(45*2)3号、45万吨/年聚乙烯装置5号、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2024.1.31
2、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50*2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2023.11.27
3、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性能聚丙烯项目、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2023.8.25
4、福建永荣新材料有限公司200万吨/年丙烷制丙烯(PDH)及下游新材料项目6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福建永荣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11.25
5、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聚乙烯装置、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2021.3.12
6、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2*40万吨/年LUMMUS Novolen聚丙烯装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2020.7.31
7、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12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聚丙烯项目丙烷脱氢及聚丙烯装置二期、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4.15
8、镇海炼化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2020.7.8
1、中大石油二期投资升级改造工程项目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技术许可(含工艺包)合同、中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2.1.10
2、溶液法聚烯烃弹性体POE中试设计工艺包开发、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2019.8.1
3、大庆海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树脂项目、大庆海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6.1
4、海伟石化有限公司30万吨/年聚丙烯技术改造项目、海伟石化有限公司、2020.6.14
5、嘉兴市三江浩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聚丙烯(二期)装置技改项目、嘉兴市三江浩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11.27
6、惠州立拓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惠州立拓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2.2.10
7、黑龙江中飞石化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烷烃综合利用(一期)项目2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黑龙江中飞石化有限公司、2022.5.24
8、志丹绿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2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志丹县绿能石化科技有限公司、2021.4.10
9、大航锦吾(天津)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大航锦吾(天津)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5.17
10、黑龙江中飞石化有限公司2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大航锦吾(天津)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1.8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3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胥海娟 电话:0951-*******
邮箱:********@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宁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开发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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